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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市海洋局关于调整行政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上海市水务局、市海洋局

【发文字号】 沪水务[海洋][2010]8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上海市水务局、市海洋局关于调整行政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
(沪水务(海洋)〔2010〕82号)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各区县水务局、海洋局:

经研究,市水务局(市海洋局)行政工作职责分工调整如下:

局长:张嘉毅

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

分管处室:局办公室、组织人事处。

党组副书记、纪检组组长:陈伯深

分管审计、外事、信访、行政监察、社会宣传、政风行风等工作。协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分管处室:监察室(审计室)、宣传处。

副局长:杨健

分管排水行业管理、苏州河综合整治、海洋环保,以及人大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文化、教育、体育等工作。协管排水行业规划、排水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分管处室:水资源处(排水方面)、海洋环境保护处。

主要联系单位:市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排水管理处。

副局长:朱铁民

分管工程建设和管理、质量监督等工作。协管综合规划、计划财务、安全生产、项目建设前期等工作。

分管处室:建设管理处(建设管理方面)、计划财务处(项目办)。

主要联系单位: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建设方面)、市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水利工程定额管理站、水务工程安全监督站)。

副局长:沈依云

分管海域海岛管理、海洋经济、水务执法、海监执法、政策法规、行政许可、政风行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工作。协管海洋规划、海洋环保、海洋防灾减灾工作。

分管处室:政策法规处、海域海岛管理处。

主要联系单位:市水务行政执法总队(中国海监上海市总队)、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海洋业务受理中心)、市海洋管理事务中心。

副局长:朱石清

分管排水行业管理、苏州河综合整治、海洋环保,以及人大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文化、教育、体育等工作。协管排水行业规划、排水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分管处室:水资源处(排水方面)、海洋环境保护处。

主要联系单位:市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排水管理处。

副局长:刘晓涛

分管水利行业管理、防汛抗旱、安全生产、海洋防灾减灾、应急管理、民防、双拥、行业绿化等工作。协管水利行业规划、水利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分管处室:防汛和安全监督处、建设管理处(水土保持、农田水利方面)、水资源处(水利方面)。

主要联系单位:市水利管理处、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管理方面)。

副局长:陈远鸣

分管供水行业管理、水资源调配和节水工作。协管供水行业规划、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供水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分管处室:水资源处(供水方面)。

主要联系单位:市供水管理处、市供水调度监测中心。

总工程师:陈庆江

分管滩涂(采砂)管理、规划、科技、水文、海洋观测预报、技术监督、标准化、信息化等工作。

分管处室:综合规划处、滩涂海塘处、科技信息处。

主要联系单位:市水文总站(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市水务信息中心(海洋信息中心)、市水务规划院(海洋规划院)、局科技委。

副巡视员:卫洪达

分管人力资源、劳动工资、爱国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等工作。协管机关后勤、信访等工作。

分管领导出差或不在岗位期间的工作安排,实行以下替补分工:

张嘉毅--朱铁民

陈伯深--卫洪达

杨 健--朱石清

沈依云--陈远鸣

刘晓涛--陈庆江

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海洋局
二o一o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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