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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从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删除抑肽酶注射剂的通知


【颁发部门】 宁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字号】 宁劳社函[2008]3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从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删除抑肽酶注射剂的通知
(宁劳社函[2008]30号)


各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从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删除抑肽酶注射剂的通知》(劳社厅函[2008]36号)要求。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5年版)》西药编号为749的抑肽酶注射剂予以删除。

为了确保《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5年版)》标准数据在全区医疗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中的唯一性,此次标准数据的调整工作由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请各地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关于从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删除抑肽酶 注射剂的通知》(劳社厅函[2008]36号)(略)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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