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8〕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银川市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抓紧组织实施。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七日
银川市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银川市商务局为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商品流通、餐饮服务行业管理的工作部门,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职能调整
增加职能:
(一)负责直销企业提交的服务网点方案审查,出具书面认可函;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洗染行业经营者备案以及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行业管理,指导、督促市场建立保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五)承担银川市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发展工作;
(六)负责本行业“两新”组织党组织的组建和管理工作。
强化职能:
组织实施区域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
消失职能:
(一)监督管理局属国有及国有控(参)股企业国有资产;
(二)负责外国和港澳台地区企业设立驻银代表机构及本市企业在境外设立商业机构的审核上报;审核外经企业经营资格;
(三)组织协调实施“放心食品工程”,承担市政府放心食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经上述调整,市商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定全市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起草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
(二)研究拟定全市国内贸易发展的行业规划;制定促进商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商业中心、商业街、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和生活服务业重大设施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优化流通结构,组织实施区域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三)贯彻执行有关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负责商品流通的行业管理;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市政府储备的组织实施及重要生产资料流通行业管理;负责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行业管理,负责生活服务业的行业管理;
(四)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它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及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指导全市商品进出口和技术贸易工作;负责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和外派劳务培训等相关管理工作;组织本市出口企业出国进行市场考察,参加各类国内外展览展销;
(五)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情况,参与拟定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外商投资管理,促进外商投资工作;承办限额以上、限制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审查上报;审批限额以下外商投资企业;审查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
(六)研究提出促进全市对外贸易和国际经济技术交流合作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接受国际多双边无偿援助和赠款工作指导和监管;指导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和境外投资等业务;负责中央自治区和市政府出口促进政策和项目的组织实施;
(七)负责会展业、拍卖业、典当业、旧货流通、二手车、成品油流通、再生资源回收、酒类业等特殊行业和特殊商品流通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报废汽车、直销、特许经营的行业管理工作;
(八)研究制定商业行业应用现代科技和管理技术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商业行业职工教育和人才培训;统计分析和发布全市商品流通市场信息,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九)组织协调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发展工作,承担银川市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内外贸领域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的工作;
(十二)承担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银川市支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 承担银川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负责系统内规模较大改制及非公有制商贸服务企业党建工作,承担三区范围规模以上(从业人员100人以上)商业批发、零售、物流、餐饮服务等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组建和管理;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商务局内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保密、档案、财务、信访接待以及机构编制、人事组织等日常政务和行政管理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担会议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组织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和调研报告;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承办行政复议事项;负责机关后勤事务管理。
(二)流通管理科
起草有关商贸流通的法规;拟订商贸流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本市优化流通产业结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方案;草拟培育建设商品市场体系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规范市场体系、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工作;指导企业营销改革,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新型营销方式和组织形式的发展;开展区域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充分发挥物流配送对减少工业成本促进零售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大力发展服务生活和生产第三方物流,实现对传统服务业的改造和提升;拟定商业中心、商业街、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和生活服务业重大设施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收集整理市场动态信息,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调控建议;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储备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指导重要生产资料流通工作;负责对会展业、酒类业等流通活动的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监督管理原油和成品油流通。
(三)对外贸易科
拟定对外贸易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进出口宏观指导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它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案件的调查,建立产业损害预警机制;负责出口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生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征集、项目材料的初审上报;管理技术、高技术产品的出口和技术引进工作;指导、协调企业参加各种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协调有关社团的贸易促进工作;指导各类企业的进出口贸易,负责外贸业务统计分析。
(四)外资外经管理科
参与拟定外商投资发展规划和吸引外资的政策、法规;指导外商投资工作;承办限额以上、限制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审查上报;审批限额以下外商投资企业;审查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变更事项;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指导和协调投资促进工作;负责重大外资项目的跟踪服务;负责申请国际多双边无偿援助项目的初审报批工作;监督管理本市接受的国际无偿援助和赠款,指导受援项目实施;指导境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负责本市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外商投资、外经业务统计分析。
(五)服务业管理科
负责生活服务业的行业管理;拟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生活服务行业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餐饮、酒店、旅店、照相洗印、洗浴、洗染、美容美发、维修等服务业的行业指导;负责旧货业、拍卖业、典当业、二手车直销、特许经营等商业行业和业态以及报废汽车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活服务行业的统计分析工作;拟定并实施商业行业职工教育、中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培训规划;指导商贸服务行业各协会的工作;承担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组织宣传科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务工作,承担系统内规模较大改制及非公有制商贸服务企业党建工作,承担三区范围规模以上(从业人员100人以上)商业批发、零售、物流、餐饮服务等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组建和管理;宣传贯彻党的方针、路线、政策;负责局党委会的组织,承办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局机关及党的关系在商务局党委的企事业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思想、普法教育及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对外宣传工作;承担局系统统战、民族、宗教方面的工作;开展并指导局机关及党的关系在商务局党委的企事业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党的关系在商务局党委的企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行政编制21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党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1名,副局长2名;科级职数6-9名。
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