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8〕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银川市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抓紧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七日
银川市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银川市城市管理局(银川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支队))是市人民政府负责城市管理的工作部门,又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现就银川市城市管理局(银川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支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职能调整
(一)《银川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试行)相对集中的环保管理、房产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调整原各行政管理部门行使;
(二)市城管局承担的市区内饲养家禽、家畜许可调整交由辖区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银川市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起草、组织实施城市管理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二)根据市政府确定的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制定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年度目标,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领导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和园林绿化管理、城市规划管理、水务管理、工商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和气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四)指导、督查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案件;
(五)组织、领导全市环境卫生工作和管理环境卫生行业;负责审查环境卫生设施建设项目和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六)制定城市容貌管理标准。负责沿街建筑物、构筑物容貌整洁、美化工作;承办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对违法违规和过期临时建、构筑物进行查处;承办设置审批和管理占道经营摊点、摊区;
(八)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特种垃圾和建筑渣土的收集、清运和管理;并对违法违规的各种行为进行查处;
(九)制定宠物管理办法和标准,指导全市做好犬类及宠物的饲养、交易管理工作;
(十)承办银川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全市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城市管理局内设10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管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机关的政务活动、对外联系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检查;负责各类会议的组织及公文的草拟、收发、印制、督办和管理;负责办公用品、设备的保障等后勤事务管理;组织协调办理人大、政协提案、意见和市长邮件、领导督办件等事项。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承办党组日常事务和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团、工、青、妇及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干部选拔、任用以及人员培训、管理、考核,劳动工资、职称评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离退休审批及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编制城市管理经费预算,负责经费的拨付、使用管理;负责城市管理各类规费、罚款的收缴监管;负责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指导、监督下属单位财务、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局属单位内部审计与监督。
(四)市容管理科
拟定城市容貌管理标准和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指导、检查全市的市容市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建、构筑物外表面管理办法和建筑物、构筑物美化管理;负责“门前三包”的组织落实及卫生城市创建相关工作;承办户外广告设置的技术勘察和管理,督促、指导门头牌匾设置管理工作。
(五)综合管理科
拟定占道经营摊点、摊区设置规划,并监督实施;对城市车辆清洗、修理行业进行规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临时占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点)的规划定点工作;对违章、过期临时建、构筑物进行检查,并组织、协调各部门进行拆除;指导宠物及犬类饲养、交易、管理工作;承担市政施工工地、运输车辆遗散和道路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承担施工单位挖掘道路工程采取封闭式作业、禁止风速五级以上的天气进行土方开挖、禁止车轮带泥的车辆上路行驶以及运输产生扬尘的车辆实行密闭运输,严禁撒漏的监督管理。
(六)法规监察科
研究、贯彻、落实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草拟、审核、申报城市管理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法律法规普及、培训、教育,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进行审查;负责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监察工作;组织办理行政复议、应诉事项。
(七)宣传教育科
制定城市管理方面的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组织全市开展文明卫生意识教育;组织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素质教育;宣传报道城市管理工作,收集有关信息,编写城市管理动态、简报,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八)指挥调度中心
拟定城市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部署、指挥、调度、检查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活动;组织、协调全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突发事件、重大案件查处;受理督办指令、相关部门转办及群众来信来访和来电投诉,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办理。
(九)行政许可科
受理、审批广告牌、宣传栏、阅报栏设置的申请;受理、审批利用条幅、彩旗、拱门、气球、立柱及舞台、宣传点等进行宣传活动的申请;受理、审批临时设置占道经营摊点、摊区的申请;受理、审批配套建设的环卫设施设计方案;受理、审批环卫设施拆除、移动和城市垃圾处置核准及经营性处置的申请;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受理事项的现场勘察和联合办理工作。
(十)爱卫办
组织起草爱国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工作;承办银川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银川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各部门的联络和有关工作;负责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组织、计划、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组织实施以改水、改厕为重点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改变城乡环境卫生面貌;组织开展群众性的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活动;宣传科学除害知识,进行技术培训与指导。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人员编制45名(行政编制10名,事业编制35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10-18名。
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