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池市贯彻落实全国、全区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河池市政府

【发文字号】 河政办发[2008]1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河池市贯彻落实全国、全区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08]11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委、办、局:

《贯彻落实全国、全区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实施方案》已通过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河池市贯彻落实全国、全区保障市场供应
加强价格监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实施方案

根据2008年元月14日全国、全区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为保障市场供应,保持价格稳定,进一步落实“菜篮子”工程县(市、区)长负责制,切实把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工作落实到实处,确保全国和自治区两会及春节期间我市的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特提出如下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一)加强领导,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屠宰厂、场、养猪场、集贸批发市场、超市、蔬菜基地、副食品油料加工厂,了解生猪存栏及各类商品的供应情况,特别是要做好节日特色商品、副食品、油料、粮食、液化气、食盐等货源的供应及价格监管的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的基本稳定。

(二)积极发展生产,抓好货源组织,保证市场供应。一是各级各部门要重视抓好货源的组织工作,协助屠宰厂、场与养殖户签订肉猪供应协议,增加猪肉供应,确保肉猪价格基本稳定。二是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深入各批发市场及蔬菜生产基地,了解大宗蔬菜购货渠道、货源供应数量及当地市场需求量、协议执行情况和当地时令蔬菜产量情况,并协助做好购销协调工作,确保消费品种类齐全,货源供应充足,保证价格平稳。三是做好食用油、副食品、特色商品、禽、蛋、水产品、奶类的调查摸底工作,协助批发商、超市等大商家加大采购力度,并协助解决资金不足问题,确保商品采购到位。四是落实专人负责制,定期报告市场动态。从现在起,每周星期一各县(市、区)商务、价格主管部门要定期向当地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当地商品购销运行及价格变动情况,填报《生猪市场供求情况日报表》(河商市场发[2007]54号),上报书面汇报情况。

二、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确保价格基本稳定

一是从严控制出台政府涨价项目。今年市场价格在高位运行期间,除国家发改委、自治区物价局批准出台的涨价项目外,我市原则上不准出台政府涨价项目。二是对部分重要的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制品、牛奶、鸡蛋、液化石油气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依法对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企业实行提价申报,对达到一定规模的批发、零售企业实行调价备案制度。有关企业一次调高价格达到4%以上、10日内累计调价达到6%以上、30日内累计调价达到10%以上的,需在价格调整后24小时内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调价情况。价格主管部门如有异议,需要在3个工作日内责令有关经营单位恢复原价或者降低调价幅度。三是对未列入申报和备案范围内其他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也要进行必要的价格监管,引导企业按照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定价,把握好调价行为。四是恢复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增强政府调控市场能力。对尚未恢复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的县(市、区),要尽快恢复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进一步拓宽基金筹集渠道,管理使用好基金,发挥好基金在保证供应、平抑物价、稳定物价和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等方面的作用。

三、认真做好市场监管工作,维护市场秩序

市场监管工作是维护市场秩序的的重要措施。各县(市、区)商务和物价主管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牵头抓好各有关工作的落实。公安、质监、工商、药监、卫生、盐业、水产畜牧等有关部门要在市场监管工作中积极配合,共同负起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在中央和自治区两会期间和春节前后,要开展三次以上联合整治行动。第一次联合整治行动统一定在元月23日,后两次行动的时间由各县(市、区)自定。主要是抓好重点环节和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确保消费安全。继续加强对屠宰厂、场(点)食品加工场、集贸市场、超市等重点企业,以及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等重点部位的整治和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对合谋涨价、停供限供,囤积居奇的行为,对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缺斤少两,变相涨价,以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

四、认真做好市场运行监测,掌握市场动态

在中央和自治区两会及春节期间,有关部门要加强市场商品运行情况的监测工作,密切关注生活必需品市场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加强对生活必需品市场,特别是肉类、食用油、粮食、蔬菜、水产品、禽类、蛋类、成品油等商品的市场监测,随时保持与重点监测企业的沟通,加强和生产经营企业联系,掌握生产、调运、库存及销售、价格变化情况,及时报告市场信息。

五、完善各种应急机制,提高市场调控能力

建立健全市场供应及价格调控预案,提高对市场的应对能力。各县(市、区)及市商务局要完善城市生活必需品应急预案,抓紧制订本级猪肉储备、猪肉及活体储备制度,确定一批重点屠宰企业和储备企业,并给予企业一定的资金支持,以确保猪、油、粮食等重要商品不断档,不脱销。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处置价格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建设,健全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一旦遇到价格突发事件,保证在第一时间内做出反应,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积极应对,妥善防范价格异常波动。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抓紧落实各项储备经费,为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提供物质保证。

六、加强总结汇报,为领导做好决策服务

各县(市、区)商务、物价部门要重视汇报工作,以便为上级领导提供决策服务。2月1日前要将阶段性情况书面报告分别报市商务局、市物价局,3月25日前将第一季度的商品运行、价格监控、市场整治情况书面报告报市商务局、市物价局,由这两个部门综合上报市政府。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