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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金融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颁发部门】 滁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滁政[2008]1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金融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滁政〔2008〕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7年,全市金融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改进金融服务,年末贷款余额268.6亿元,比年初增加26.7亿元,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促进金融工作,市政府决定:
授予中国人民银行滁州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滁州市中心支局)、滁州银监分局2007年度全市金融工作先进单位。
授予省农村信用联社滁州办事处2007年度全市金融工作先进单位一等奖;工商银行滁州分行、建设银行滁州分行2007年度全市金融工作先进单位二等奖;农业银行滁州分行、中国银行滁州分行、农业发展银行滁州市分行2007年度全市金融工作先进单位三等奖。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再创佳绩。全市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国家金融方针政策,开拓创新,优化服务,充分发挥金融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滁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奋力崛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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