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河南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人民警察被装计划上报的通知


【颁发部门】 河南省司法厅办公室

【发文字号】 豫司办[2008]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河南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人民警察被装计划上报的通知
(豫司办[2008]3号)


各省辖市司法局,省监狱管理局,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被装计划的管理,保证广大干警着装及时、统一、合体。现将上报被装计划注意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为了做好保密工作。从2008年起,各单位报送的年度被装计划必须以正式报告形式上报。厅机关配发给各单位的装备专用电脑、打印机及各类光盘、u盘等必须有专人保管,专项使用。

二、为保证干警着装合体,上报被装计划时,干警服装型号可根据个人体型需要把上衣和下衣分型号统计,但所报型号必须是公安部规定的服装型号。

三、由于现在的警服是按人订制,没有多余的服装用于调换,各单位被装管理人员在统计服装型号时一定要负责,细心,逐人见面登记。今后只要不是生产厂家的原因,一般不再调换服装。

四、本系统干警调动时,增减实力的单位凭干警服装证报增减被装计划,外单位调入的干警凭报到证明增加被装计划,新入警人员凭司法部、省司法厅首授警衔命令的当年发放警服,退警人员退职当年的被装按计划全部发放。

五、各单位在上报年度被装计划时,报告内容要明确说明单位编制人数、上年着装人数、今年增减情况及原因等,具体计划表附后一并上报。

六、为了提高基层被装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使被装计划能够及时、准确上报。从2008年起,开展被装计划上报情况评比活动,具体评比办法另行通知。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