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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大同市劳动保障系统2007年度受国家劳动保障部、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省劳动保障厅表彰的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通报


【颁发部门】 大同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同政发[2008]1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大同市劳动保障系统2007年度受国家劳动保障部、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省劳动保障厅表彰的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通报
(同政发【2008】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资产经营公司,驻同各国省营单位:
2007年,全市各级政府及劳动保障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完成了劳动保障目标任务,为推进我市劳动保障体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全市各级政府及劳动保障部门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到了上级人民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的表彰和嘉奖。其中:
大同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被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表彰为全国劳动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单位;大同市劳动保障工作成绩突出被山西省人民政府通报表彰;大同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大同市矿区劳动保障局、大同市大庆路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被表彰为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大同市劳动保障局被山西省劳动保障厅表彰为“全省劳动保障宣传工作优秀集体”、获“全省劳动保障宣传工作特等奖”。
大同市劳动保障培训中心、大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大同市矿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阳高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被表彰为全省劳动保障系统“三优”文明窗口先进单位;大同市矿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大同市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广灵县职工失业保险所、左云县工伤保险所、阳高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同市新荣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大同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被表彰为全省“三优”文明窗口达标单位。
大同市劳动保障局就业指导科李坚、大同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侯保东、大同市劳动保障局农村社会保险科刘晓雁、浑源县人事劳动保障局陈巨才、阳高县劳动保障局王建礼、大同市新建南路街道办事处马守翠被表彰为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先进工作者。
为鼓励先进,激发干劲,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以上受到国家劳动保障部和省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以资鼓励。

二00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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