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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2011年元旦期间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公告


【颁发部门】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1年1月1日至1月3日,机动车不受《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的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特此公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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