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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朝阳区朝阳北路口施工期间禁止机动车左转弯通行的通告


【颁发部门】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发文字号】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2010年第10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朝阳区朝阳北路口施工期间禁止机动车左转弯通行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二○一○年第103号)


经有关部门批准,朝阳区朝阳北路口将进行地铁施工。为保证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1年1月5日起至2012年7月5日止,每天6时至23时,朝阳区朝阳北路口四个方向禁止机动车左转弯。机动车可绕行工人体育场东路、工人体育场北路、长虹桥、农展馆南路、团结湖路、金台西路、朝阳路、京广桥、光华桥、光华路、东大桥路。

特此通告。

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示意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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