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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南苑路海户屯西口路口禁止机动车由北向东方向左转弯的通告


【颁发部门】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发文字号】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2010年第10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南苑路海户屯西口路口禁止机动车由北向东方向左转弯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二○一○年第102号)


为保证丰台区南苑路海户屯西口路口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2010年12月28日起,丰台区南苑路海户屯西口路口,禁止机动车从主路外侧车道由北向东方向左转弯。机动车可以绕行南苑路凉水河南侧路口掉头行驶。

特此通告。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示意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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