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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习水县土城镇红军活动遗址修缮恢复及游客接待中心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颁发部门】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遵义市发改委:
你局《关于申请对<习水县土城镇红军活动遗址修缮恢复及游客接待中心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报告》(遵市发改社[2008]3号)收悉。为用好开发银行安排我省旅游项目的政府信用额度贷款,改善我省旅游基础设施的条件。经研究,同意实施习水县土城古镇红军活动遗址修缮恢复及游客接待中心工程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习水县土城古镇红军活动遗址修缮恢复及游客接待中心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

二、项目法人:习水县红蒙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三、项目类别:基本建设。

四、建设性质:新建和改扩建。

五、项目建设地点:习水县土城镇。

六、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游客接待中心4787平方米、停车场400平方米及环境卫生设施和给排水、消防等配套设施;修缮毛泽东旧居950平方米、朱德旧居475平方米、红军总参谋部旧址339平方米。

七、项目总投资221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开发银行贷款1400万元,项目资本金813元。贴息按黔府办发[2006]80号文有关规定办理。

八、项目招标初步方案另行核准。
请据此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оо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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