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全市2007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


【颁发部门】 运城市政府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2007年,是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全力推进、快速发展的一年。一年来,各县(市、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2006年运城市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评价实施细则》,围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致力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强化监管、落实责任、转变作风、通力合作,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探索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各项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总结经验、推动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在2007年食品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新绛县人民政府等4个先进集体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再创佳绩。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充分履行职责,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开创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新局面,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运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2007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二oo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运城市2007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新绛县人民政府
临猗县人民政府
稷山县人民政府
闻喜县人民政府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