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十堰市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十政办发〔2008〕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第三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十堰市筹备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第三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
十堰市筹备工作方案
十堰市筹备工作方案
第三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以下简称中部博览会)将于2008年4月26日至28日在武汉市举办。为做好我市参加中部博览会的各项筹备工作,根据《第三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湖北省筹备工作方案》(鄂政办函〔2007〕87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我市筹备工作组织机构
为做好中部博览会的各项组织筹备工作,成立第三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十堰市筹备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筹备办),主任由胡仲军副市长担任,负责指挥、协调各项筹备工作。成员单位包括: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市招商局、市旅游局、市台办、市外侨办、市工商联、市侨联、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驻汉办、市贸促会、市机械行业投资促进中心、市轻工行业投资促进中心、市纺织行业投资促进中心、市冶金燃化行业投资促进中心、市建筑材料行业投资促进中心等单位。市筹备办下设综合协调、客商邀请、项目、参展布展、宣传推广5个工作小组。
二、工作安排
(一)综合协调组。
工作由市政府办牵头,市商务局协助,各成员单位配合。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孙成林担任。
市政府办工作职责:牵头组织协调全市参展参会活动;负责对口联络省政府;组织协调好客商来我市考察和旅游的考察点和旅游景区的卫生、安全和车辆管理,为客商考察提供方便;完成市筹备办交办的其他事宜。
市商务局工作职责:按市委、市政府要求,做好参加中部博览会的总体策划;对口联络省商务厅;参与市筹备办的各项工作;承担会务安排;组织安排代表团在中博会期间的考察活动、相关专题研讨活动;落实市领导出席省政府活动及其他重大活动安排;拟定经费预算方案;统计汇总中部博览会所有签约成果;完成市筹备办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客商邀请组。
工作由市商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组长由市商务局领导担任。
市商务局工作职责:邀商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和汇总;客商信息库的建设、统计和维护。
(三)项目组。
由市招商局牵头,市旅游局协助,各成员单位配合。组长由市招商局领导担任。
市招商局工作职责:制定并组织实施项目对接工作方案;投资项目的征集、对外发布、网上对接和项目册编印;项目信息库的建设和维护;组织参与在沿海发达地区举办项目对接及现场对接洽谈和签约活动;统计汇总中部博览会投资签约项目成果;完成市筹备办交办的其他事宜。
市旅游局工作职责:负责十堰市旅游行业的推介工作;统计汇总中博会旅游合作签约项目成果;完成市筹备办交办的其他事宜。
(四)参展布展组。
工作由市商务局牵头,市贸促会协助,各成员单位配合。组长由市商务局领导担任。
市商务局工作职责:展位分配;指导、协调、审核、综合布展活动;组织企业参展、参会。
(五)宣传推广组。
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组长由市委宣传部领导担任。
市委宣传部工作职责:负责拟订中部博览会的宣传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制作相关宣传资料;完成市筹备办交办的其他事宜。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市直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筹备工作,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坚决服从市筹备办的统一指挥,明确分工,各司其责,切实完成好各自的工作任务。
(二)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邀请境内外客商参会、洽谈,认真收集、整理、上报本辖区、本部门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和签约项目,切实做好本辖区、本部门邀请客商的接待工作,积极组织本辖区、本部门企业参展参会。
(三)按照分层邀请、内外并举、突出重点和特色、注重实效的原则,广泛邀请境内外客商,重点邀请与我市重点和特色相适应的工商企业界人士。境外客商重点邀请国(境)外政府政要和官员、港澳特区高层人士、驻华使节、友好城市、世界500强企业和跨国公司高管、知名友好人士、知名学者专家、商协会等工商组织代表以及有投资贸易合作意向的客商。境内客商重点邀请国务院各部委局领导、国内500强及其他大型企业和知名上市公司高管、东部沿海民营企业家以及有投资贸易意向的其他国内客商。客商接待以谁邀请、谁接待为原则。
(四)各县市区、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尽快确定领导负责,成立工作专班,并保障工作经费,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各单位工作人员名单及详细联系方式于元月底前报市筹备办和市商务局。
(五)各县市区、市直各相关部门每星期要向市筹备办和市商务局书面报告客商邀请及其他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市委、市政府领导会见的境内外重要嘉宾,应提前报告市筹备办,以便统筹安排。紧急情况,应随时向市筹备办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市筹备办定期和不定期召开筹备工作协调会,听取各相关单位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
(二)落实参展参会经费。我市参加第三届中博会所需费用由市、县市区财政分别承担,列入财政专项预算。
附件:第三届中部博览会基本情况
第三届中部博览会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崛起的重大决策,提高中部地区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发挥中部地区自身优势,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等部委(局)和中部六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
展会名称:第三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
举办时间:2008年4月26日-28日。
举办地点:武汉市。
举办场馆:主展馆设在武汉国际会展中心,辅展馆设在武汉科技会展中心。
主办单位: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旅游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全国工商联、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湖北六省人民政府。
支持单位:铁道部、交通部、文化部、科技部、信息产业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三峡办、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香港贸发局。
承办单位:武汉市人民政府、湖北省商务厅、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湖北省分会、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
展会规模:武汉国际会展中心总面积4.68万平方米,其中室内展览面积2.68万平方米,室外展览面积0.5万平方米(暂定),会议面积1.5万平方米。
重要嘉宾及客商邀请:大会拟邀请2万名境内外客商参会,包括国家相关部委和兄弟省(市、区)领导,外国政要和官员、驻华使节,中部各省的境外友好省(州、县)代表,境内外工商企业代表、专家学者、新闻媒体人员等。并邀请党和国家领导人莅临大会指导。
第三届中部博览会以物流、金融、汽车、旅游、节能环保、高新技术、光电子等行业为重点,突出中部区域特点,采取政府主导下的市场化运作方式,通过投资贸易展览、招商引资项目推介、专项合作洽谈、经济论坛等多种形式,为中外客商搭建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平台,推动国际资本和沿海产业向中部转移,实现双向互动、互利共赢,促进共同发展。
(一)重大活动
1、跨国公司座谈会:4月25日下午召开,由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负责组织。
2、欢迎晚宴:4月25日18:30-20:00,主宴会场设在武汉国际会展中心四楼多功能厅,拟宴请1500人;另设分宴会场。
3、巡馆活动:4月25日晚。
4、开幕式:4月26日9:00-9:30,在武汉国际会展中心北广场举行,由中央电视台、湖北卫视直播。
5、万商西进高峰论坛(2008):4月26日10:00-11:30在武汉国际会展中心四楼多功能厅举行,论坛以"承接产业转移,促进中部崛起"为主题,由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负责策划组织。拟邀请党和国家领导人、中部六省领导、国家有关部委领导以及国(境)外政要和其他境内外重要嘉宾参加,并发表演讲。
6、重大合作协议签约仪式:4月26日下午举行,拟安排征订重大合作项目协议。
7、大型文艺晚会:4月26日20:00,在武汉新华路体育场举行。
8、项目对接会:4月27日-28日上午,在武汉国际会展中心四楼多功能厅设置项目对接洽谈区,广泛邀请境内外客商参加,与中部六省项目单位进行面对面对接洽谈。由组委会秘书处会同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中国(厦门)国际投资促进中心牵头负责,中部六省参加。
9、第六届"中国光谷"国际光电子博览会暨论坛、第四届华中旅游博览会和东湖论坛:作为第三届中部博览会分会,在武汉科技会展中心举行。
10、焰火晚会:4月27日20:30-21:00,在武汉江滩举行。
11、闭幕式:4月28日16:30,在武汉国际会展中心五楼国际报告厅举行,发布第三届成果及第四届申办结果。
(二)专题推介及研讨活动
根据中部地区发展要求,结合中部地区产业特点,拟举办10项专题推介及研讨活动(名称暂定),每场活动由大会组委会和中部一个省份主办,中央相关部门支持,中部其他省份协办。
湖北省牵头组织的专题活动有:汽车及零部件产业推介研讨会、现代物流业推介研讨会、现代农业及农副产品加工推介研讨会、产业转移与中部地区发展研讨会、节能环保推介研讨会、服务外包国际研讨会、上市公司投资峰会、金融服务业推介研讨会、东中部开发区合作交流研讨会、宏观政策专场交流研讨会。
(三)中部六省承接产业转移暨省情推介会
中部六省根据各自省情,举办承接产业转移暨省情推介会,邀请各主办、支持单位领导参会,并开展项目洽谈和签约活动。
(四)投资贸易展览
第三届中部博览会在武汉国际会展中心举办投资贸易展览,具体安排如下:
1、中部六省综合展区:为进一步把握国际资本和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的机遇,吸引更多企业到中部地区投资,该展览致力于打造一个全方位展示中部六省的平台,充分反映中部六省社会经济发展现状,重点展示中部地区一流的营商环境、城市环境、居住环境和政务环境,塑造中部的核心主体形象,提升对外吸引力。
2、其他境内外展区:主要用于中部六省之外的国内其他省市区和境外地区的展览展示活动,为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开展交流与合作搭建平台,为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构建一个双向交流的通道。
3、专业展区,包括进口商品展览、汽车及零部件展览、现代农业及食品加工展览、现代物流展览、国际动漫展览、节能环保展览、高新技术展览、金融服务展览,每个展览指定一个部门负责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