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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印发《全省有序用电应急方案》的紧急通知


【颁发部门】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字号】 鲁经贸运字[2008]4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印发《全省有序用电应急方案》的紧急通知
(鲁经贸运字〔2008〕42号)


各市经贸委(经委)、供电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当前煤炭和电力生产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发改运行〔2008〕152号)有关要求,为有效遏制我省电煤库存急剧下降的严峻形势,确保电网稳定运行,保障城乡人民生活和重点用户电力供应,建立限额用电预警机制,保障有序用电,我们制定了《全省有序用电应急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全省有序用电应急方案

针对当前我省电煤入不敷出、库存急剧下降和电力供应趋紧的严峻形势,为确保电网稳定运行,保障城乡人民生活和重点用户电力供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当前煤炭和电力生产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发改运行〔2008〕152号)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积极平衡电力供需,优先保障重点用户电力供应,着力压缩高耗能、高排放和落后生产能力企业的电力需求,稳定全省电煤库存,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二、主要原则

1、根据电煤库存和供应情况科学、合理安排电力生产,以电煤供应为基础建立限额用电预警机制;

2、坚持有保有限、分级实施、稳步推进,保障全省电网安全稳定和电力有序供应,维护经济社会稳定;

3、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医院、学校、金融机构、交通枢纽、农业生产、优势产业等涉及公众利益和重大安全的单位用电需求;

4、把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坚决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作为缓解当前电力供应紧张的根本措施,着力压缩高耗能、高排放和落后生产能力企业的电力需求;

5、严谨细致、落实到户,加强供用电双方信息的交流和沟通,争取用户对有序用电工作的理解、支持。

三、基本要求

1、网供电量、负荷限额

参照近期各市用电实际和负荷特点,确定不同级别的网供电量、负荷限额(详见附件)。

根据电煤供耗情况,必要时由省经贸委会同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研究确定启动相应级别限额预警。

2、有序用电方案编制

各市要严格按照下达的网供电量、负荷,按照有保有限原则,完善各限额等级的有序用电方案,相应压限负荷、电量均要具体到电力用户。各市有序用电方案务必于元月28日报省经贸委、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备案。

3、奖惩措施

各市要认真细致做好相关压限用户的调查摸底工作,科学、合理编制有序用电方案,确保关键时刻能够压得下、控得住。对于超额完成压限电量的地市,次日网供负荷限额可上浮5%;对于不能完成压限任务的,次日网供负荷限额下浮5%。

四、协调组织

各有关单位要依据本方案提出的有序用电工作措施,按照职责分工,抓紧研究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抓好各项措施落实,顾全大局,密切配合,加强动态监测和预测,确保有序用电措施落实,稳定全省电煤库存。发生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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