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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注销黔江区邻鄂镇鸿阳煤矿等3个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颁发部门】 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

【发文字号】 渝煤安监办字[2008]3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注销黔江区邻鄂镇鸿阳煤矿等3个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渝煤安监办字〔2008〕39号)


黔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你县邻鄂镇鸿阳煤矿、胜龙煤矿和正金煤矿按照《重庆市煤矿整合关闭三年规划第三阶段关闭煤矿名单(第二批)》(重庆市整顿关闭办公室2007第2号公告)和《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关闭整合邻鄂镇鸿阳煤矿、正金煤矿、胜龙煤矿的决定》(黔江府发[2007]72号)的规定,已终止煤炭生产活动。根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8号)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就注销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定注销重庆市黔江区鄂镇鸿阳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2005]524009)、重庆市黔江区胜龙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2005]524002)和重庆市黔江区正金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2005]524010)。

二、请你局及时收缴鄂镇鸿阳煤矿等3个煤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并将该证件移交至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三、注销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后被关闭煤矿的善后事宜,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关闭煤矿的有关政策妥善处理。

二○○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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