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主席、副主席、主席助理和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8]20号 2008年1月24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实行主席负责制,副主席、主席助理、秘书长协助主席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自治区主席、副主席、主席助理和秘书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王正伟主席 主持自治区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政、审计和机构编制工作。
联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齐同生副主席 协助主席负责自治区政府常务工作;分管发展改革、工业经济、税收金融、监察、人事、国有资产、统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含参事室、信访局、法制办、机关事务管理局、金融管理办、北京及各驻外办事处)、发展改革委(含物价局)、经委(含煤炭工业局)、监察厅、人事厅、国资委(含煤田地质局)、地税局、统计局、轻纺工业局、政府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宁东办、宁夏银行,协管自治区财政厅、审计厅、编办。
联系自治区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
联系协调新华社宁夏分社、自治区国税局、人行银川中心支行、财政部驻宁专员办、宁夏银监局、宁夏证监局、工商银行宁夏分行、开发银行宁夏分行、宁夏调查总队、宁夏电力公司、兰州铁路局银川办事处、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及中央驻宁工业企业。
刘 慧副主席 协助主席分管民政、劳动保障、工商管理、招标采购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自治区民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工商行政管理局、招标局(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宁夏军区、武警宁夏总队。
联系协调自治区残联,烟草专卖局、储备局、宁夏保监局及各保险公司驻宁分公司。
郑小明副主席 协助主席分管教育、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自治区教育厅(含政府教育督导室、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育考试院)、卫生厅、人口和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宁夏大学、宁夏医学院(含附属医院)、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广播电视大学)、宁夏师范学院。
联系协调宁夏红十字会,北方民族大学。
张来武副主席 协助主席分管科技、信息产业和旅游等方面工作。
分管自治区科技厅、旅游局、信息产业办 (政府办公厅管理机构)、知识产权局。
联系协调自治区科协,通信管理局(专用通信局)及电信、移动、联通、网通、铁通、卫通等网络通讯公司。
郝林海副主席 协助主席分管农林水牧、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扶贫开发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自治区农牧厅、水利厅(含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局)、交通厅(含公路管理局、公路建设局)、环保局、林业局、粮食局、农垦局、安全生产监管局、扶贫办、农科院、供销社、农村信用联社。
联系协调自治区气象局、三北林业局、煤矿安全监察局、民航宁夏监管办、邮政管理局、邮政公司、西部机场集团宁夏公司、农业银行宁夏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宁夏分行、交通银行银川分行、邮政储蓄银行。
李 锐副主席 协助主席分管民族宗教、公安司法、国家安全、建设、商务、外事、招商、质量监督等的方面工作。
分管自治区民委(宗教局,含伊斯兰教经学院)、公安厅、国家安全厅、司法厅(含监狱管理局、司法警官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厅(含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商务厅、外事办(侨办)、质量技术监督局、招商局、人防办。
联系自治区高级法院、检察院。
联系协调自治区伊协、侨联,银川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地震局、消防总队、建设银行宁夏分行、中国银行宁夏分行。
姚爱兴副主席 协助主席分管国土资源、地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史社科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测绘局)、文化厅、广播电影电视局、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地矿局、社科院、出版社、文史馆、文化市场执法总队。
联系协调自治区总工会、团委、妇联、文联、社科联,各资产管理公司驻银办事处。
刘 仲特邀顾问 参与自治区政府有关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
赵廷杰特邀顾问 参与自治区政府有关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
蔡国英主席助理 完成主席交办的工作,协助郑小明副主席分管教育工作。
田 明主席助理 完成主席交办的工作,协助李锐副主席分管城乡建设工作。
左 军秘书长 协助处理自治区政府日常工作,领导办公厅工作。
为提高政府工作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快捷高效有序运转,自治区副主席实行ab工作制。齐同生副主席负责政府常务工作,刘慧、李锐副主席实行 ab工作制,郑小明、姚爱兴副主席实行ab工作制,张来武、郝林海副主席实行ab工作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