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颁发部门】 吉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吉府办发[2008]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实现吉安经济跨越发展的关键之年。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吉安,实现“两个略高于”、“三个新提升”的目标,着力打好“三大战役”、主攻“三个重点”、抓住“三个关键”,创造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2008年全市必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大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全面提高安全生产工作质量和效果。
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隐患治理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为实现吉安安全发展、和谐发展、跨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总体目标: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杜绝群死群伤安全事故,杜绝人为重大安全事故,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258以内,其中工矿商贸企业33人,道路交通222人,农业机械3人。相对控制指标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60以内,工矿商贸10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1.6以内,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5.75以下,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5.9以下。
一、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在2007年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向全市各行业、各领域延伸,促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一是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长效机制。在各类企业建立健全岗位、车间、工厂、公司4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和危险源分级管理制度,切实掌握本单位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具体数量、分布情况和发展态势,实施动态监控。二是落实各级政府和企业的排查治理责任。督促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切实掌握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内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建立健全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三是加强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管理。重大隐患由市安委会实行挂牌督办。四是积极推进隐患整改。对已经查出、尚未治理的各类隐患,要逐条逐项列出整改计划,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提高整改率;对隐患整改无望的企业,坚决责令关闭或退出。五是加强对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由于历史原因,各地工业园区企业绝大部分未进行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审查,企业安全生产先天不足,存在许多隐患,危及企业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共安全,务必采取措施,逐企逐园排查,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和医药化工生产企业,更要认真排查。各园区管委会是园区内企业隐患排查的责任主体,务必承担主体责任,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采取断然措施,消除园区企业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工业园区应设立必要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落实园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二、强化基层政府安全监管责任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政府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的全面落实。一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加强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绩效的考核。二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全面负责制。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三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行为,各级政府是“打非”的责任主体。各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厉打击非法开采、非法施工、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运输、储存和使用危险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等)活动;取缔各类非法经营的人员聚集场所;查处各类非法运输车辆、船舶等;关闭和整顿非法渡口和无证使用特种设备。特别是有可能对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危险物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的活动一经发现,必须迅速行动,立即处置。涉及高危行业的服务管理部门必须及时验明被服务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照,凡是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照或证照失效的必须及时停止供电供水和提供相应的服务。四是进一步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的六项职责,加强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审查;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鼓励和提倡企业全面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五是全面实施《吉安市“十一五”安全生产规划》,加强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支撑体系建设,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六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经济政策。加强产业政策的引导,淘汰技术落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关闭3万吨以下煤矿矿井;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生产和道路交通运输等行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制度;依法对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实施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依法加大生产经营者伤亡事故的经济赔偿;全面推行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雇主责任、工伤保险制度,鼓励其它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参加雇主责任和工伤保险,化解企业安全生产风险。
三、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必须在历年工作的基础上更上一个台阶,实现整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煤矿方面:继续抓好煤矿安全整顿关闭工作,坚决关闭3万吨以下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使全市煤矿总体数量由40处降至30处左右;继续抓好煤矿防治水工作,杜绝煤矿透水事故发生;继续抓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加强通风系统的管理,做好瓦斯监控监测工作,防止瓦斯积聚的各类瓦斯事故。继续抓好煤矿顶板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危险化学品方面:坚持把危化品生产企业作为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提升危化品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一是坚决杜绝“先上车后买票”现象,严格安全审查程序,及时完成设立、设计和验收审查程序,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医药化工企业都必须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凡未及时开展“三同时”审查,必须立即停产整改。从2008年起,凡是新建和引入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经市政府设立批准而擅自建设的,一律予以关闭。二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程序,严格安全生产条件,认真把好审查关。三是在行业内大力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按照循序渐进、逐年规范的原则,督促危化品生产企业逐步达到标准化生产要求。四是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医药化工企业使用反应釜的车间,强制推行应用超温超压报警和自动控制装置。烟花爆竹方面:进一步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在全市推广烟花爆竹经营“六统一”工作,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行为。非煤矿山方面:结合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工作,强制推行矿井机械通风、采石场中深孔爆破等技术措施。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和开采等违法行为,彻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加强尾矿库运行的安全管理;开展安全标准化试点工作,规范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建筑施工方面:重点抓好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管,对全市起重机械设备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建设、交通、公路、水务、电力等主管部门,要对在建的隧道、桥梁、房屋等建筑施工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严密防范坍塌、坠落、工地模板构件垮落、起重机倒塌等易发事故。消防安全方面:要重点抓好商场、市场、学校、医院、网吧、酒吧、休闲娱乐、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电气电路安全检查;继续以“三合一”、“多合一”为重点,排查治理生产经营单位的火灾隐患;加快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火灾隐患项目的整改治理。交通安全方面:继续抓好“五整顿、三加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继续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和低质量船舶的专项治理。燃气、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旅游、三线交越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和冶金、电力、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也要从各自实际出发,认真开展隐患排查,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和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对森林防火安全和水库、渡口安全及防雷安全的检查。
四、加强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安全生产工作监管
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一项主要工作,各地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积极推动乡镇(街道)安全机构建设,督促地方政府在工业企业较多、安全生产监管任务较重的乡镇(街道)设立(完善)安全监管机构,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监察队伍,其他乡镇(街道)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管员。二是强化基层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工作的督查和指导,一季度市安全生产督查组要完成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督导,督促乡镇(街道)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齐专职安全监管员。三是加强对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安全生产工作的调研。对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涉及的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和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安全、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安全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入调研,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对策措施。四是开展农村工业建房的专项整治。要坚决杜绝“三无”工程,即无设计图纸、无施工资质、无工程监理。要建立和完善农村工业建房的申报审批制度,强化属地监管,充分履行行业主管职责,严防坍塌等恶性事故发生。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履行职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堵和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
五、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继续大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组织开展国务院《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条例》、省政府《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学习宣传活动,推进全市安全文化建设。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深入人心。一是抓好第七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全社会更加关注、广泛参与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大力弘扬安全文化。增加宣传教育投入,扩大宣传阵地。三是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和政策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和监督作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忽视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和典型事故予以曝光。四是加强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完善培训网络,确保培训质量;要着力抓好各类企业负责人的法律法规安全知识教育,高危行业要针对行业特点,进行专门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内部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状况的监督检查,规范“三级教育”制度,及时查处“只使用不教育”的违法企业,对集中使用农民工的行业和单位组织开展教育培训专项检查,降低农民工的事故发生率。
六、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科技水平
一是大力推进我市“十一五”规划各项目标和任务的具体落实,要明确责任和进度,将《规划》的任务和项目分解到部门和单位,加强检查和督促,及时协调和解决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各项任务和具体项目如期完成。二是加强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加快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改造和更新步伐,引导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坚决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技术、工艺和产品。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风险评估、安全评价,职业病预防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全面掌握全市职业病危害状况,加强对职业危害的监管,有效防范职业病和职业中毒发生。三是构建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完善安全技术专家库,充实加强事故调查专家组;推行专家、专业检查制度,实现专业化监管;搞好安全生产信息化网络建设,努力构建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
七、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着手组建吉安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启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平台建设;全面展开应急管理各项日常工作;年内建立起全市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网络平台。组织指导基层和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配备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救援装备。
八、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
一是加强监管队伍思想作风、组织建设。认真组织安全监管系统干部深入学习、深刻理解党的十七大和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提高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安监队伍中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以创新的精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改进机关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内部监督,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严格执行“九条纪律”,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维护良好的社会形象;严肃工作纪律,加大对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督。建立健全监管监察人员资格培训、业务培训、知识更新培训等制度,有计划地组织不同层次人员的培训和轮训,切实掌握开展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所必须的法律知识、业务知识,提高履职能力。积极探索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的方法和途径,不断提高监管监察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逐步实现“专家监管”、“专家监察”。培养和选调一批德才兼备、素质高、业务精练的干部充实安监队伍。二是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深入贯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条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机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事故责任,维护法律尊严、政府权威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施工造成的事故,以及瞒报逃匿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大预防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现场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三是全面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其实施意见,树立依法行政意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做到文明执法、秉公执法、按照法规赋予的职责严格执法,切实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维护企业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四是进一步抓好政风行风和形象测评工作,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积极主动查找工作差距,主动接受舆论监督;认真抓好建章立制,不断促进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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