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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完成2007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先进单位的决定


【颁发部门】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德政发[2008]1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完成2007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先进单位的决定
(德政发〔2008〕1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畹町管委,州直各单位:

2007年,全州食品安全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团结协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不断健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稳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较好的完成了2007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食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全年未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促进了和谐社会和平安德宏建设。根据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潞西市人民政府等16个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一等奖:潞西市人民政府

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德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等奖:盈江县人民政府

梁河县人民政府

德宏州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德宏州卫生局

德宏州畜牧局

三等奖:瑞丽市人民政府

陇川县人民政府

畹町经济开发区管委

州农业局

州商务局

德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州粮食局

州教育局

希望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创新监管思路、完善监管制度、改革监管方式、丰富监管内容,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保证公众食品安全,为建设富裕文明开放和谐德宏作出新的贡献。

德宏州人民政府

二○○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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