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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核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公司等35家机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发文字号】 晋保监中介[2008]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核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公司等35家机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晋保监中介〔2008〕9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申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市分公司等三十五家兼业代理机构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国寿财险晋发[2008]17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以下35家机构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介休市支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祁县支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寿阳支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遥县支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灵石县支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公司营业部;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公司康乐街营销服务部;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公司西顺成街营销服务部;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公司榆社县营销服务部;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谷县支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公司左权县营销服务部;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昔阳县支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顺县支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公司开发北路营销服务部;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公司平朔矿区营销服务部;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公司平鲁区营销服务部;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市朔城区支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阴县支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县支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怀仁县支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公司右玉县营销服务部;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分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孝义市支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文水县支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分公司营业部;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林县支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分公司交口县营销服务部;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分公司岚县营销服务部;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分公司方山县营销服务部;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分公司临县营销服务部;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分公司兴县营销服务部;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分公司石楼县营销服务部;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汾阳市支公司。

二、你分公司应严格遵守《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兼业代理机构的管控,维护保险市场秩序。

二○○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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