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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


【颁发部门】 银川市政府

【发文字号】 银政发[2008]1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为了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节能减排战略部署,完成我市“十一五”总量削减任务,推进我市减排工作的持续、稳定、有效进行,制定本计划。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控制增量,减排存量,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参与的工作要求,提高认识、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协调配合,综合推进,确保实现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务院国发[2005]39号);

(3)《国务院关于“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

(4)《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5)国家环保总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编制指南》;

(6)《“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

(7)《”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

(8)《“十一五”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

(9)《2006年各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核算办法》;

(10)《二氧化硫总量分配指导意见》;

(11)《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分配指导意见》;

(12)《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一五节能规划》;

(13)2005、2006年度宁夏环境统计年报;

(14)《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

(15)《银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6)《“十一五”期间银川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三)编制原则

(1)全过程系统控制原则: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从资源节约、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工程治理、监督管理等全过程角度提出综合工作方案,系统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2)同口径比较原则:以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2005年统计基数、口径、范围为依据,将排放总量基数分为环境统计发表调查工业企业、非发表调查的一般测算工业企业、生活源三部分,现状分析和未来综合措施均按照同口径分类进行归纳。

(3)强化动态变化原则:污染物减排计划编制重点在于规划各项工程、措施,以能形成稳定削减能力的硬件建设为主,能反映污染物排放总量动态削减量的工程因素为核心,加强建设,注重实效,强化新增量部分的预测。

(4)责任分解落实原则:以实现从上到下的约束性指标为基本要求,通过计划的编制,将污染减排的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年度、部门、地区,将减排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和企业。

(5)可达性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在综合考虑新增量的基础上,做好新增量、存量、减排量之间的系统分析,使减排目标和计划任务相吻合,切实完成各项减排任务。

(四)口径和范围

基准年:以2005年为基准年,同时分析2006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增减变化情况。

总量排放基数与范围:主要污染物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确定的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两项污染物,即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200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按照统计数据确定。以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2005年统计基数、口径、范围为依据,将排放总量基数分为环境统计发表调查工业企业、非发表调查的一般测算工业企业、生活源三部分,进行同口径分类比较。未纳入总量统计口径的污染物总量不作为减排计划的重点(如面源、农业源),不产生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动态变化的工程不考虑(如生活垃圾处理厂)。同时强调属地原则。

(五)目标要求

1、五年总目标

根据自治区“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中关于银川市的控制指标要求,银川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及减排计划数为:2010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2.30万吨,在2005年基础上降低 15.44%,5年净削减0.42万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3.20万吨以内,在2005年基础上增加25%,5年增加0.64万吨。全市及各县(市)、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及减排计划见下表。

2010年全市及各县(市)、区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表


注:增减量和增减幅均以2005年环统数据为基础,“+ ”表示增,“-”表示减。

2、全市年度削减计划目标

2006年全市主要污染排放量以自治区环保局核算确认后的银川市环保局环境统计数据作为基准,即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2.77万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2.22万吨。2007年按银川市政府主要污染排放量减少不低于上年度2%的要求作为年度目标,即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2.67万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控制在2.48万吨。2008年~2010年度,按照银川市“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十一五”期间年度削减计划目标制定年度控制计划表,见下表。

全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年度控制计划表


注:表中增减量和增减幅度均以上年为基础,“+”表示增,“-”表示减。

3、各区、县(市)总量削减目标及其年度削减目标

各区、县(市)2006年以核算确认后的统计数据作为基准, 2007-2010年各县(市)、区年度削减计划目标见下表。

各县(市)、区2007-2010年化学需氧量年度控制计划表

单位:万吨

注:排放量为预期控制排放量,削减量=静态削减量+新增量,表中增减量 “ + ”表示增,“-”表示减。

各县(市)、区2007-2010年度二氧化硫年度控制计划表

  单位:万吨

注:排放量为预期控制排放量,削减量=静态削减量+新增量,表中增减量 “+ ”表示增,“-”表示减。

二、现状分析

(一)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

2005年银川市水环境中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72万吨,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66万吨,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06万吨。

2005年银川市废气中的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56万吨,其中工业(除电力行业以外)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74万吨,电力行业为0.22万吨,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60万吨。

2006年银川市水环境中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77万吨,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70万吨,比2005年增加2.4%。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07万吨,比2005年增加0.9%。

2006年银川市废气中的污染物二氧化硫为2.22万吨,其中工业(除电力行业以外)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4万吨,电力行业为0.22万吨,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60吨。

2005年,全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工业cod和工业so2排放强度分别为9.42kg/万元和8.87kg/万元;2006年,全市单位gdp工业cod、工业so2排放强度分别为9.6kg/万元和6.62kg/万元。


(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情况

2006年全市有3家污水处理厂运行,处理能力20万吨/日,年实际处理生活污水4946万吨,占全市城市生活污水的65.07%,污水再生利用163万吨,年去除化学需氧量2.7万吨。

(三)各县(市)、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

2005年银川市各地区水环境中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依次为:永宁县0.98万吨,西夏区0.48万吨,贺兰县0.47万吨,灵武市0.30万吨,金凤区0.27万吨,兴庆区0.22万吨。

2005年银川市各地区废气中的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量依次为:兴庆区0.25万吨,西夏区1.22万吨,金凤区0.30万吨,永宁县0.37万吨,贺兰县0.16万吨,灵武市0.26万吨。

2006年银川市各地区水环境中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依次为:兴庆区0.2212万吨,比2005年增加0.5%;西夏区0.49万吨,比2005年增加2%;金凤区0.27万吨,比2005年增加1.9%;永宁县1万吨,比2005年增加1.5%;贺兰县0.49万吨,比2005年增加4.2%;灵武市0.3万吨,比2005年增加0.5%。

2006年银川市各地区废气中的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量依次为:兴庆区0.22万吨,比2005年降低12%;西夏区1.08万吨,比2005年下降11.4%;金凤区0.29万吨,比2005年下降3%;永宁县0.33万吨,比2005年下降10.8%;贺兰县0.14万吨,比2005年下降12.5%;灵武市0.16万吨,比2005年下降38.4%。

(四)减排战略和重点分析

1、减排的重点行业

造纸、化工、食品加工、医药、发酵等行业是我市的主要工业污染源,如何实现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协调是我市“十一五”期间的最大难题。

生活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在全市总排放量的比例日益提高,已占总量39%,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污水收集率、处理率和处理深度也是“十一五”期间环保工作的重点。

化学需氧量减排:以造纸、城市生活污染源治理、化工和食品加工、医药、发酵等行业减排为重点。

二氧化硫减排:化工、冶炼、电厂等行业减排为重点。

2、减排的重点领域

结合各县(市)、区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情况,我市“十一五”期间总量控制和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重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调整产业结构减排。应重点针对所有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行业和企业,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减少和取缔高污染、低产出的企业,实现结构性减排。

②治污工程减排。加强现有污染源的治理工作,加大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力度,大力提高老污染的废水、废气的处理率和处理深度。

③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减排。通过对现有工业企业的清洁生产改造、循环产业链构建等措施,提高资源综合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社会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④城区治污减排。加大城区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通过新建和扩建污水处理厂,完善城区截污干管等措施,提高城区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同时,通过优化污水处理工艺、加强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道的运行管理,提高污水处理深度,削减生活污染源入河量。同时,加快城区清洁能源的推广使用。

总体而言,我市工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较为集中,“十一五”期间将以产业结构调整为契机,严格实施环保准入制度,限制高污染、低产出行业的引入和发展,抓好重点排污行业治理、监察和管理工作,大力推进城区生活污染减排工作,完成“十一五”总量控制目标和总量减排工作任务。

三、污染物排放预测

(一)社会经济增长、城镇人口及能源消费预测

1、 城镇人口增长预测

2005年全市城镇人口为87万人,预计到“十一五”末,我市城镇人口将达到110万,新增城镇人口数23万人。

2、经济增长预测

2005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为288.5亿元,预计到“十一五”末,全市国内生产总值为530亿元。

2005年全市工业增加值为104.30亿元,按照工业增加值年增长速度17%预测,到2010年我市工业增加值为231亿元。

(二)化学需氧量新增量预测

1、工业化学需氧量新增量预测

银川市2005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为9.4kg/万元,到2010年新增排放量达到1.69万吨。

2、生活化学需氧量新增量预测

采用排放系数法预测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根据城镇人口测算。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新增量为新增城镇人口与化学需氧量产生系数乘积。预计到“十一五”末,我市新增城镇人口23万人。按照系数法(系数选70克/人.日),预测2010年生活污水化学需氧量新增量为5877吨。

我市“十一五”期间化学需氧量预测新增量为2.28万吨.

(三)二氧化硫新增量预测

二氧化硫新增量主要根据燃煤情况进行预测,分为火电行业、非火电行业和社会生活二氧化硫新增量。

1、生活二氧化硫新增预测

我市2005年生活用煤总量为81.77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为6000吨。到2010年新增城市人口23万人。按系数法计算将增加用煤量21.4万吨。到2010年节煤25%,并使用清洁能源在50%以上,实际新增用煤约10万吨。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768吨(按40%脱硫量计算)。

2、工业二氧化硫新增量预测

2005年我市工业用煤量214万吨,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9600吨。排放强度为126吨/亿元。到2010年工业增加值为231亿元。按照弹性系数法进行预测,到2010银川市年工业用煤量为285万吨,比2005年增加用煤72万吨,新增二氧化硫排放4608吨(按平均60%脱硫量计算)。

2010年二氧化硫预测新增排放量为5376吨。

2007年--2010年,全市共计需要削减化学需氧量2.73万吨;共计需要增加二氧化硫排放量0.64万吨。

全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应削减量



注:2006年按实际核算量,无静态增减量和新增量,表中数据“- ”表示削减,“+”表示增加;2、削减幅度以2005年为基础年。

四、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减排

“十一五”期间,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暂行规定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有效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大力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能耗低的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步使产业结构向低能耗、高技术和高水平方向发展,达到协调、优化、符合实际的结构形态。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重点淘汰能耗高、等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对生产工艺落后、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逐步依法淘汰或关闭,对建成区内的高污染企业逐步进行搬迁或逼退,实现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的减排。

根据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十一五”期间拟淘汰、关停企业2家,产业结构调整减排化学需氧量为1435吨,其中,2007年度150吨,2008年度1285吨。

五、实施污染物防治重点工程治理减排

要全面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切实抓好建设项目“三同时”治理项目。大力发展城市集中供热工程,替代容量小、效率低、污染严重的中小型锅炉,推广使用低硫、低灰分优质煤,拆除燃煤锅炉,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加大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污染源的治理,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城镇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等是工程减排的重点工程。

(一)化学需氧量减排工程

化学需氧量减排主要通过对城市生活和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实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和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是削减城市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重点工程。工业废水的污染治理、深度处理、清洁生产和再生水利用是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的主要途径。

1、实施新建污水处理厂削减

根据《银川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全市新建和现有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8项,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规模26.5万吨/日,预计可削减化学需氧量1万吨。

2、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完善削减

通过对城市污水收集管网的完善,可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率和处理能力,提高污染物削减能力。

3、加快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削减

通过对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减少生活污水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根据《银川市环境保护“十一五” 规划》,建设并运行银川市第二、第三污水处理厂和灵武市污水处理厂的中水项目。

4、加大工业废水治理削减

加大工业废水污染源的治理是我市实现化学需氧量污染减排的重要举措之一。“十一五”期间,以造纸、化工、食品酿造等行业为重点,加大污染治理和技术改造力度,积极推动造纸、化工、食品、制药等行业有机废水生化处理,共计进行工业废水工程10项,可削减化学需氧量0.4万吨。

5、推广工业废水再生利用削减

废水再生利用可减少废水和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十一五”我市以重点行业废水循环利用为重点,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在造纸、化工、食品等重点行业推广废水循环利用,努力实现废水少排或零排放。到2010年共实施工业废水再生水利用设施工程2项,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0.02万吨/年。

(二)二氧化硫治理工程

1、实施现役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硫削减

银川市热电厂一期脱硫过程可削减二氧化硫564吨。

2、非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治理削减

“十一五”期间,非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治理重点以化工制造业、热力供应等行业为重点,加强各类工业炉窑、燃煤锅炉的二氧化硫的治理,全面开展区域集中供热改造,加大区域重点污染源治理力度,削减工业污染物排放。建设烟气脱硫工程:银川中房供热公司脱硫除尘器改造工程、银川佳通轮胎公司脱硫除尘器改造工程、中石油宁夏石化分公司烟气脱硫工程、拆除燃煤锅炉改用天然气4项,可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0.48万吨。

六、强化监督管理减排

(一)加强监督管理

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建设银川市污染源监控中心,并投入运行,对全市重点污染源排放情况实施24小时监控。全市29家重点污染源和4家已建成投入运行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与各级环保部门实行联网,通过监控网络建设,提高对重点排污企业直接监控的能力。

加强主要污染物减排监测,按照《“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严格执行对污染源规定的监测频次,建立污染源基础信息档案,建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库,为核定污染物减排量,加强监督管理提供服务。

加强污染减排核算工作,督查重点治理项目建设和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收集、审核全市污染减排工作的相关资料数据,对占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85%以上的重点污染源建立排放情况台帐,对各区、县(市)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将污染减排任务以目标责任书的形式予以明确,要按照责任书规定的内容要求,每年对各区、县(市)完成减排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兑现奖惩措施,促进各地加快完成减排任务。

(二)加强重点污染源企业稳定达标管理

要加强对重点源企业的环境监管,逐步提高全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到2010年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5%以上,比2005年提高21个百分点,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大于80%.

(三)从项目源头上强化减排

严把企业环保准入审批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全面强化对造纸、化工等行业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做好热电厂和其它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监管工作,确保重点污染企业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执行限期治理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切实加强污染物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

七、强化综合辅助措施

“十一五”期间,要大力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鼓励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地热泵等采暖新技术,改善城市能源结构。提高城市天然气、液化气使用比例,实施旧有小区“天然气入户工程”。制定城市天然气管网规划,严格执行“天然气入户工程与整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的规定。逐步关闭小型燃煤锅炉,控制生活二氧化硫排放。

加强农业节能。组织开发和推广可再生能源,改善农村能源结构。组织实施农村沼气和大中型畜禽养殖沼气工程。

2007--2008年在鲁西化工化肥有限公司、宁夏荣盛铁合金集团公司、宁夏启元药业有限公司等17家国控重点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2007--2008年完成宁夏多维药业、宁夏美洁纸业、宁夏赛马实业、银川热电公司等企业的热电联产、能源阶梯利用、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等11项节能技改工程。

八、可达性分析

(一)加强部门职责分解和组织领导

发改委和经委要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制定化工、建材、造纸、煤炭、食品等行业分地区、分年度淘汰落后产能的具体目标和措施,提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无法达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需要关闭企业名单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企业名单。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停产或予以关闭,依法吊销其排污许可证和停止供电;属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证。

科技部门要充分利用最新科技成果,推进节能减排科技进步,结合银川市实际,走技术节能和减排的路子。引导冶金、化工、电力、煤炭、建材、发酵等行业引进、开发和应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推广电石、铁合金等高耗能行业节能减排新经验。政府安排节能专项资金,对节能减排技术研究、开发、引进、推广和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支持。

环保部门要加强环境监管,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严格新上项目的环保审批,强化污染点源的治理,坚决控制污染物超总量排放,每年都要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三废”综合利用水平,重点利用煤矸石、粉煤灰和各种余气、余热、余压,提高利用比例和效率,增加利用种类,到2010年固体弃物利用率大于90%在上。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力争排污重点企业在“十一五”期间全部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巩固节水型城市取得的成效,以电力、冶金、采掘、化工、造纸等行业为重点,加快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提高工业废水处理再生利用和回用率,到2010年实现工业用水重复使用率达到90%。

加大资金投入,增强对节能减排的支持力度。银川市要对重大节能工程项目和重大节能技术开发、示范项目和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予以重点支持。

严格考核,加强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制定银川市节能减排考核办法,完善gdp能耗指标公告制度,进一步健全能源消耗和环保统计制度。对节能减排指标完成好的地区和企业进行表彰,并在资金、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核准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对没有完成节能减排指标的地区和企业,予以通报批评。

(二)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

加快造纸工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银川市严格执行自治区政府关于加快造纸工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实施意见, 2007年淘汰产能3.4万吨以下草浆生产装置和1.7万吨以下的化学制浆生产线。同时,严格执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快电石铁合金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彻底解决企业偷排、停运环保设施的问题。

严格行业准入,压缩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意见,严格新(扩)建项目的审批。新(扩)建燃煤电厂必须同步建设、同步使用脱硫设施,否则一律不准开工建设。要求所有燃煤电厂必须安装与环保部门联网的烟气在线自动监控装置;新建项目中,电石生产单台炉容量必须达到25000千伏安以上并采用密闭或内燃方式,铁合金矿热电炉单台容量必须达到25000千伏安以上并采用矮烟罩半封闭或全封闭型,逐步淘汰12500千伏安以下矿热炉,关停单炉12500千伏安以下小电石企业;坚决关闭和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艺落后、环保不达标的生产设备。

(三)可达性分析

2007年-2010年,通过实施调整产业结构、污染物防治重点工程治理和监督管理减排措施及配套的保障政策,2010年预计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30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3.20万吨, 将超额完成自治区给银川市下达的2010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36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3.25万吨的控制指标。

各县(市)、区要按照上述计划,认真落实各项政策保障措施,严格实施完成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监管减排措施,确保我市顺利实现“十一五”期间自治区下达的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控制指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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