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地区发改局:
你局《关于审查德江县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铜地发改项[2007]731号)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二、同意污水处理厂建设于德江县城玉溪河下游的高洞,厂区总用地10.3亩。
三、工艺流程设计及主要设备选型
原则同意采用新型一体化氧化沟的工艺流程设计及主要设备选型。在下阶段设计中,设计单位应进一步复核进水泵房、污泥脱水机房设计参数取值并优化部分设备选型。
四、原则同意污水处理厂厂区总平面布置和厂区主要建、构筑物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厂区总平面布置,要结合城市规划为下一步规模扩大预留发展用地。
五、原则同意污水收集输送管网的布置和管材选择。下阶段工作中,应根据现场实际进一步优化管网布置并核实部分管径和埋深。
六、同意电气、自控、环保和劳动卫生设计。
七、同意设计确定的生产组织机构和劳动定员。
八、该项目合理建设工期为一年。
九、经审定,该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39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2382.4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2.55万元。
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二○○八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