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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德江县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颁发部门】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铜仁地区发改局:
你局《关于审查德江县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铜地发改项[2007]731号)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新建0.8万吨/日污水处理厂1座,截污沟5625米,污水收集管网19124米,其中dn300 13399米、dn400 2295米、dn500 2040米、dn600 780米、dn800 610米。

二、同意污水处理厂建设于德江县城玉溪河下游的高洞,厂区总用地10.3亩。

三、工艺流程设计及主要设备选型
原则同意采用新型一体化氧化沟的工艺流程设计及主要设备选型。在下阶段设计中,设计单位应进一步复核进水泵房、污泥脱水机房设计参数取值并优化部分设备选型。

四、原则同意污水处理厂厂区总平面布置和厂区主要建、构筑物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厂区总平面布置,要结合城市规划为下一步规模扩大预留发展用地。

五、原则同意污水收集输送管网的布置和管材选择。下阶段工作中,应根据现场实际进一步优化管网布置并核实部分管径和埋深。

六、同意电气、自控、环保和劳动卫生设计。

七、同意设计确定的生产组织机构和劳动定员。

八、该项目合理建设工期为一年。

九、经审定,该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39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2382.4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2.55万元。
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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