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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西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藏政办发[2009]9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9〕98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做好我区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成立自治区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德吉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格桑玉珍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德吉白珍自治区人口计生委主任
成 员:岗青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文 秋 良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金 生 国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肖白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央宗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仁真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杨 淑 文自治区妇联副主席
白珍自治区妇联副巡视员
龚 德 民自治区残联副理事长
王 健 鹏自治区卫生厅基妇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办公室主任由仁真同志兼任。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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