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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迎新春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通知


【颁发部门】 银川市政府

【发文字号】 银政办发[2008]1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迎新春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8〕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8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创卫”成果,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市容秩序,提高环境卫生水平,营造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让广大市民度过一个欢乐、喜庆、祥和的新春佳节,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此次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范围:对市区所有道路、公共广场、建设(施工)工地、各类市场、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以及市区内各级单位特别是沿街窗口单位的内外部容貌及环境卫生进行全面彻底整治。主要任务是:

(一)整治占道经营。各级城管部门要按照《银川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加大执法力度,对乱占道摆卖进行重点整治,特别要对重点部位和重点路段、公共场所、广场、车站等进行重点整治,对主次干道及农副产品市场周边的流动摊贩进行清理;对经批准设立的临时占道摊区进行严格管理,严禁超范围、超时段经营,做到市收场清;市场物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市场周边责任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

(二)清理乱张贴街招广告。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按管理责任,清理拆除过期、破损、有碍市容观瞻的街招、广告牌,清理内街小巷的“牛皮癣”;各级主管部门要对本部门所管理的公用设施上的“牛皮癣”进行清除;各临街门店、单位要按照“门前三包”制度及时清理单位周边乱张贴的街招广告。

(三)清理卫生死角。各县(市)区要对辖区内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和背街小巷的脏乱差进行专项整治;各街道、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要组织清理辖区内的卫生死角,发动居民群众大搞环境卫生和除“四害”行动,同时加强监督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卫生死角。

(四)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各级城管、环卫部门,各街道和物业公司要按职责做好道路(含背街小巷)保洁,及时清运和处理垃圾废弃物,做好市政、环卫公共设施的维护和卫生保洁,重点对乱倒垃圾行为进行处理;国土部门要责令已征未建用地单位彻底清理空地内乱堆放的垃圾、杂物;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杜绝建筑材料乱堆乱放、建筑材料及建筑废土运输过程中存在的漏洒、飞扬现象;环保部门要加强查处餐饮业、摩托汽车维修店的油烟、废气、废水违规排放和噪音扰民问题。

(五)整顿交通秩序。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强对路面的监控,继续对无牌证、假牌证的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非法营运,出租车乱停乱放、随意拉客,自行车、行人不按交通规则横行、逆行等影响交通秩序的现象进行整顿,取缔无牌证、假牌证的人力三轮车,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六)美化市区节日环境。路灯管理部门要对所有灯光系统进行全面维修,确保节日期间全部路灯明亮;园林部门要加强绿岛、绿地的日常管养;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做好社区环境美化工作;机场、车站等各窗口单位要做好本单位的环境卫生整治,美化节日环境。

二、整治时间

从1月29日至2月29日在市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确保春节及元宵节期间市区市容市貌的优美整齐、整洁卫生、安全有序。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对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认真部署,迅速行动。要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把整治目标任务量化到阶段,落实到人头,广泛动员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综合整治工作,做到全民动员、人人动手,真正把整治活动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使市区面貌在现有的基础上尽快得到改善和提高。

(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要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条条保障的原则,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与沟通,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把专业管理、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有效地结合起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全力以赴做好综合整治工作。各级爱卫会、城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力量集中整治。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及时报道整治的情况及成果,对突出的重点、难点和热点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跟踪报道,推动整治活动深入开展。

(三)加强监督,严格检查。为确保全面完成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市政府将抽调有关人员成立联合督导检查组,采取随机检查和暗访的形式,不间断地深入工作一线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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