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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颁发部门】 新余市政府

【发文字号】 余府发[2008]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经研究,决定2008年在新余城区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赣西重要中心城市和打造江西最美丽城市为目标,以优化人居环境、增强城市功能、提升市民文明意识为主要内容,通过政府组织、部门联动、群众参与,开展大规模的城市环境建设和综合整治活动,着力构建“结构合理、运转高效、监管有力、公众参与、和谐有序”的大城管格局,逐步实现城市管理由突击性管理向规范化管理、治标管理向治本管理、多头执法向综合执法的转变,力争达到城市基础设施基本健全、城市功能逐步完善、城市环境全面改善、城市秩序明显好转、市民素质整体提高,为建设生态园林城市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工作任务

2008年全市城市管理年的主要任务是全力实施五大工程。

㈠基础工程

1、建立城市管理综合协调机构。成立由市长为主任、分管领导为副主任、市直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市辖区区长(管委会主任)为成员的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城市管理重大工作进行研究、协调和督促检查、组织落实。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城管局

2、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城市管理方面的工作,协调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问题;建立城市管理重要工作、重大案件、重点项目部门联审制度,必要时组织联合执法,形成许可、监管、处罚的协作联动机制;建立城市管理部门信息联络网和工作联系单(抄告单)制度,确保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及时沟通。

责任领导:宋迪维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房管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

3、建立健全城管工作基层组织。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推动城市管理公共事权重心下移,强化属地管理,强力构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格局,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强化区、街道、社区(居委会)城市管理的职责。

责任领导:宋迪维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编办、市城管局、渝水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仰天岗管委会、新钢公司

4、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完善城市功能。切实抓好城市停车场和街道临时停车泊位的规划和建设,尽可能方便市民停车;进一步加大环卫、市政等基础设施投入,切实改善环卫、市政装备水平,提高环卫、市政工作机械化程度;对城区主次干道果壳箱进行重新配置和更换,切实搞好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投放一批环保公厕,解决城区如厕难的问题;全面清理整修城区主次干道地下排污系统,从根本上解决地下排水系统不畅的问题。

责任领导:宋迪维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

5、进一步深化和拓展“管干分离”改革。全方位将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市政设施管护、园林绿化管护、公园广场管理、路灯亮化设施维修和防盗安全管理、广告设施租赁等统一向社会招标,实行专业公司市场化运作。

责任领导:宋迪维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6、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广泛深入开展“改陋习、讲文明、树新风”、“创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宣传教育活动;在学校广泛开展讲文明、讲卫生、爱护公共设施的公德教育;围绕城市管理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集中开展城管法规宣传活动和在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组织开展主题教育系列活动,营造“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和人人遵纪守法、维护城市形象的良好氛围;大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小区、文明楼院和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进一步创新创建形式,丰富创建内容,提高创建效果。

责任领导:万筱明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办、市城管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直机关工委、渝水区政府

㈡净化工程

1、严格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狠抓“门前三包”目标责任制的签订、督促、检查和落实工作,对临街单位和店面开展评比竞赛活动,每月检查每月挂牌,对连续两次挂黄牌的予以新闻曝光,确保单位庭院、居民小区、临街店面环境卫生常年达标。

责任领导:万筱明

责任单位:市精神文明办、市城管局、市房管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渝水区政府

2、在城区全面实施生活垃圾袋装化工程。对单位庭院、居民小区全面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定点投放,由实行市场化运作的物业公司统一将袋装生活垃圾密闭运送至垃圾中转站或垃圾收集点;临街店面、住户的垃圾实行袋装后放置室内,由环卫部门实行严格的定点定时收集责任制;逐步推广垃圾分类袋装;对随意丢弃垃圾的行为依法实行严管重罚。

责任领导:宋迪维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房管局、渝水区政府

3、严格实行建筑渣土、装修装璜垃圾专业密闭式运输的规定。建筑渣土、装修装璜垃圾运输处理必须由具有运输资质的专业运输公司承担并严格实行密闭式运输。进入市区的车辆不得超高装载散装货物。对造成运输撒漏、带泥上路污染路面的,要依法实行严管重罚。

责任领导:宋迪维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

4、进一步提高环卫清扫保洁水平。加大对环卫保洁公司作业监督考核,将城区全部小街小巷纳入环卫清扫保洁范围,加强对临街店面垃圾的收运和街面零星垃圾的拾捡,增加环卫清扫保洁人员,提高环卫清扫保洁质量。

责任领导:宋迪维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5、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城乡结合部、城区出入口、城中村及卫生死角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对这些区域环境开展综合整治活动,确保道路平整、干净、整洁和无乱搭乱建、无乱摆乱设、无乱占乱堆、无乱倒乱排等现象。要建立环境卫生包干责任制,安排专职清扫保洁人员抓好日常清扫保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责任领导:宋迪维

责任单位:渝水区政府、市城管局

6、狠抓城区集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继续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步伐,重点解决经营设施不完善、卫生脏乱差、排水不规范、管理不到位、进出口占道经营等问题。

责任领导:陈九根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规划局、渝水区政府

7、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建设工地施工现场管理。所有建筑项目必须对施工场地设立不低于2.5米的围档(围墙),实行封闭作业。必须对施工场地进出口路面进行硬化,建造洗车台,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落实现场保洁人员,确保车辆干净上路。严禁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施工扬尘、施工运输车辆带泥上路。

责任领导:宋迪维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城管局、渝水区政府、新余经济开发区、仰天岗管委会

8、整治单位庭院、居民小区环境卫生,全面推行物业管理。禁止在庭院内放养鸡、鸭、狗、猪等家畜家禽,禁止在庭院内种菜,杜绝乱搭乱建,及时清除院内、楼道杂物和垃圾广告。对老住宅小区、零星散户、城中村按照分区切块的原则,突破产权、部门、单位界限,整合相邻小区,合理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实行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机制,力争居民小区物业管理覆盖整个城区。

责任领导:宋迪维

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市城管局、渝水区政府、各庭院单位

9、清理整治铁路及两侧环境卫生。落实铁路两侧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

责任领导:万筱明

责任单位:新余铁路综合办、新余铁路房建段、新余铁路工务段、市精神文明办、市城管局

10、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在4月份组织开展城区全民爱国卫生运动月活动,对城区的机关、单位、工厂、学校、车站、公共场所、生活小区、居民区等室内外环境进行全面集中整治,彻底清除卫生死角。积极做好春冬两季除蚊、蝇、鼠、蟑螂“四害”工作。每二个月组织开展一次市民义务劳动,大力清扫环境卫生。

责任领导:万筱明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爱卫办、市精神文明办、市区各单位

11、加强对养犬的管理。组织专项查处违法养犬统一行动,对无证养犬、养犬扰民、养犬破坏市容环境等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对城区主次干道、广场、公园、车站等公共地段的流浪犬和户外散养犬组织捕杀行动。

责任领导:王跃辉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局、市房管局、各庭院单位

12、加强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对城市街道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耐心说服和疏导,并积极按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救助。

责任领导:陈九根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新余火车站

13、加强城市规划区内殡葬管理。坚持文明节俭办理丧事,城区居民办理丧事活动要遵守市容、噪声、环境卫生和交通管理的规定,不得占用城区街道和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不得沿途燃放鞭炮、抛洒纸花纸钱、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禁止游丧及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城市规划区内的坟墓要在2008年逐步迁出。

责任领导:陈九根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渝水区政府、新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仰天岗管委会

14、切实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把大气污染治理作为净化城区环境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继续开展淘汰燃煤锅炉工作,严格控制燃煤含硫量。对散落在城区各个角落的煤球厂(点)进行清理,统一安排生产地点,防止环境污染和扰民。加强机动车排汽污染防治,积极解决公交车尾气污染,确保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达到80%;积极推行在用机动车检测维修(i/m)制度,通过对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实行强制维护,使汽车尾气达标率达到85%以上;加强市区扬尘污染防治,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保持在230天以上。

责任领导:杨文英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建设局

15、开展餐饮业油烟扰民专项治理。所有饮食业单位厨房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对影响市民生活的烟尘污染户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油烟污染严重户依法停业整顿或关闭。

责任领导:杨文英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城管局

16、开展生活环境噪声专项治理。加强对卡拉ok等文化娱乐场所监督管理,严格行政许可程序,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严防噪声扰民。对屡教不改的,予以处罚直至吊销许可证照。商业促销活动和临街店面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揽客,严格执行建筑工地限时作业制和城区机动车辆禁鸣规定。

责任领导:万筱明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文化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

㈢美化工程

1、整治和规范城区户外广告。对现有的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未经许可的户外广告予以拆除;对超过许可期限或证照不全的要限期补办手续,否则予以拆除;对未按批准规格设置的户外广告要严格按规范设置,逾期不达标的予以拆除;对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责令限期整改,否则予以拆除。通过整治,达到户外广告设置有序、规格适度、工艺新颖、形式多样、色彩和谐、技术含量较高的目标。

责任领导:宋迪维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工商局

2、严格控制城市“牛皮癣”。加大对非法小广告的查处力度,提高治理水平。对制造“牛皮癣”广告者,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制癣者”。要组织专业清洗公司开展对“牛皮癣”的日常清理清除,设置小区公众信息栏,制止乱贴乱画行为。

责任领导:宋迪维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

3、加强对各类店名招牌的规范管理。门头、匾额制作分街头统一规格、统一标准、统一色彩,做到文字简洁明了,富有文化气息;对文字不全、灯体残缺、档次低下的牌匾加强督促整改。

责任领导:宋迪维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工商局

4、对主次干道沿街建筑物进行整治整修。继续加强旧城区改造,大力整治小街小巷环境卫生和有碍观瞻的建筑物、构筑物及临时雨棚。对主次干道沿街建筑物进行全面清理,对于低矮破旧、影响观瞻的建筑物进行拆旧建新;对于陈旧、墙面脱落的建筑物按照统一设计、自主建设的原则,组织实施“穿衣戴帽”改造。清除主次干道临街建筑物立面的防盗窗、晒衣架、雨蓬等附属物和楼顶各类堆放物品,有条件的要进行屋顶绿化和“平改坡”;对沿街各类亭、箱、窗、路牌和雕塑进行全面清理和整顿。

责任领导:宋迪维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房管局、渝水区政府、各产权单位

5、规范空中线网管理。加强主干道电力网、电信网和有线电视网的规范改造,消灭“蜘蛛网”,彻底清理废弃线网,逐步实现网线地上转地下、空中无明线。

责任领导:吴建华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赣西供电局、市广电局、市电信局各产权单位

6、进一步抓好违章建筑的整治和城中村的改造。严格城市规划控制,对城区各类违章建筑进行集中整治,坚决拆除各类严重违反城市规划、有损市容环境和道路畅通的违章建筑。加快城中村的统一改造步伐,城市规划区内不再批准私人建房,城中村建设继续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安置的政策。

责任领导:宋迪维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渝水区政府

㈣绿化工程

1、大力推进城市绿化建设,迅速扩张城市绿量。重点抓好道路、公园、河岸、街头游园、景区、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提升绿化档次和艺术品位,构筑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文化内涵丰富的绿地系统。

责任领导:宋迪维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建设局、市房管局各庭院单位

2、进一步规范城市绿化行业管理。严格绿线审批,各类新建工程一律按绿线管制要求退让绿线,按标准配建绿地;建立健全城市绿化规划审批、竣工验收备案、养护管理等制度;加大对侵占绿地、非法砍伐树木、破坏绿化行为的查处力度。

责任领导:宋迪维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

3、切实抓好重点绿化工程建设。高标准建设“两江四岸”生态工程建设,构筑河道绿化体系;抓好仙来大道、抱石大道绿化改造。完成仙女湖大道、仰天岗大道延伸段、天工大道、白竹路、长林路等新(改)建道路的配套绿化建设;抓好主干道行道树的分类改造,狠抓道路两侧绿化带建设和裸露空地绿化工作;对城南、城北中心城区范围内种植的蔬菜用地,一律改种花草树木。继续兴建一批街头小游园、小公园和绿地,实施浙赣铁路城区景观通道建设,加强城区出入口的绿化建设。

责任领导:宋迪维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仰天岗管委会、新余铁路综合办

4、积极开展园林小区和园林化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居住小区和单位庭院按标准进行绿化美化,推广立体绿化和垂直绿化。继续实施拆墙透绿工程,鼓励有条件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积极认建认养绿地。把园林绿化延伸到机关、社区、单位庭院。

责任领导:宋迪维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建设局

5、不断提高园林绿化管护水平。完善已建公园、广场、游园的设施建设,加强日常管理,充分发挥社会服务功能;加强城市道路行道树的管理,做到及时清理枯枝死株,补植缺株,抹芽除萌,修剪整形。完善园林绿化管养制度,切实落实管养责任制,全面提升绿化管理效率和水平。

责任领导:宋迪维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庭院单位

㈤畅通工程

1、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以争创一等畅通管理城市为目标,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的整治,狠刹交通违章,严格人车分流、按线行驶、按指示灯停走的规定,确保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有序通行;严格执行禁止货车超高超重运输和进入城市禁行道路的规定;加强车辆营运管理,杜绝公交车强超、强会、强靠现象,抓好公交站台的维修和建设;严禁出租车随意调头、急刹车、超速行驶等行为;继续实施“严管街”制度,突出解决胜利北路等重点路段交通拥堵问题;积极开展“我做文明行路人”和人与车、车与车相互礼让活动,不断增强市民的交通意识和文明意识;继续做好“五车”整治工作,巩固“五车”集中整治成果,严厉打击无证营运的“四黑”车辆。

责任单位:王跃辉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建设局、市委宣传部、渝水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仰天岗管委会

2、整治违章占道经营行为。持续开展违章占道经营整治工作,彻底取缔各类流动摊点、跨门经营、倚门设摊、占用人行道摆放商品、堆放杂物等现象;禁止在街道上、临街店面前算命卜卦、下棋、打牌、玩麻将等影响市容及交通秩序的行为;禁止在人行道上修车、洗车、流动擦皮鞋等行为;取缔各种自发的夜市、菜市等马路市场;严禁未经批准占道开展各种街头咨询、宣传、促销、表演等活动。对市民所必需、能解决低收入群众生活的街头摊点,应按照“靠墙、靠角、靠边”和不影响市容、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民生活的要求,实行分类划行,定点、定位、规范管理。

责任单位:宋迪维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残联、市工商局

3、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对主次干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位进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志、重新划出停车线,确保各类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有序定点定位停放。整治街道货物运输车辆停放秩序,实行划行入市、定点停放。

责任单位:宋迪维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

4、进一步抓好城市道路维修和建设改造工作。继续整治维修人行道板,修补道路坑槽,整治整修路侧石、路沿石,抓好主次干道与小街小巷路口、单位大门口与道路连接处的维修铺设工作;加强对道路检查井的日常巡查和维护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抓好新建道路的人行道板铺设工作,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宋迪维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建设局

三、实施步骤

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㈠发动部署阶段(2008年1月至3月)

各有关部门搞好调查研究工作,制定“城市管理年”工作方案;市政府召开“城市管理年”动员大会,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教育月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㈡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4月至12月)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集中时间和人员,按照本方案和目标责任书要求开展大规模的清理整治活动;分片分组开展集中督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交帐会和调度会,及时研究解决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

㈢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1月)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方案和目标责任书的内容进行自查,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对整治不到位或回潮现象,限时整改;建立健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管理的制度,实现长效管理机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㈠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城市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单位多,社会影响面广,工作任务重,内容纷繁复杂,且反复性强、反弹性大,需要齐抓共管,联动协作,密切配合,持之以恒地抓好落实。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城市管理工作当作自己份内的事,把“城市管理年”活动作为本地、本部门、本单位2008年一项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为了确保“城市管理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市有关领导为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调度“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宋迪维同志兼任,并从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房管局和渝水区政府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

㈡分工协作,强化责任。市“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主要工作任务,将目标责任进行细化分工,分别确定具体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实行部门负责制,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任务,将应承担的任务具体细化,制定细致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项目标、内容和重点,作出工作进度安排,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工作到位。在“城市管理年”活动中,各地、各部门和单位既要明确分工,更要密切配合。对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要加强交流和沟通,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合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㈢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造舆论声势,为“城市管理年”活动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对整个“城市管理年”活动进行全面的跟踪报道,传达市委、市政府强化城市管理的声音,宣传城市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报道活动开展的进度及形势,弘扬好人好事,鞭策不良风气和陋习,切实起到教育社会、引导群众、鼓动工作、推进事业的作用。各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也要采取各种有效方式进行深入宣传,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城市管理年”活动的始终,使这项活动同时发挥应有的教育作用。

㈣强化督查,狠抓落实。为了确保“城市管理年”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市委、市政府组织市四套班子领导开展分组包片督查活动和分路段包干责任制。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现场督查、现场办公、调度等活动。市人大、市政协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专门的视察督查活动。各主要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分别组织专门的督查组,对本系统、本单位相关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严格细致的内部督查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在督查活动中,对工作不到位、行动不积极、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及时曝光和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㈤多方筹资,增加投入。要树立经营城市的理念,继续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扩大公共事业投资领域,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为了确保“城市管理年”活动顺利进行,市、区、街道办事处财政和市、区各有关部门、单位都要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于“城市管理年”各项工作的开展。

㈥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城市管理工作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的一项长期任务,绝不是一劳永逸。要通过“城市管理年”活动的开展,认真研究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探索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方法,建立健全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制度,使新余真正成为江西最美丽的城市和最具活力最有魅力的国家园林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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