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评比情况的通报
(吉政函(2008)13号)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2007年,全省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十七大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为统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部署,切实加强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落实2007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
各地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就业和再就业、劳动关系、培训鉴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金保工程和最低生活保障9个方面40项目标任务。对扩大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全省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吉林,起到了重要作用。
各地在围绕落实2007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做好各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同时,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模式,使全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呈现出诸多亮点和特色,具有很强的创新性和推广性。
根据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2007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吉政发 〔2007〕4号)规定,省政府决定对被评为2007年度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单项工作和创新工作先进单位的市 (州)和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受到表彰和奖励的有以下单位:
一、2007年度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
(一)就业和再就业先进单位:吉林市、延边州、通化市、白山市;
(二)培训鉴定先进单位:白城市、松原市、通化市;
(三)劳动关系先进单位:长春市、延边州、四平市;
(四)养老保险先进单位:吉林市、通化市、长春市、辽源市;
(五)失业保险先进单位:白山市、松原市、白城市;
(六)医疗保险先进单位:长春市、吉林市、辽源市、松原市;
(七)工伤保险先进单位:松原市、白山市、白城市;
(八)金保工程先进单位:延边州、辽源市、四平市;
(九)最低生活保障先进单位:长春市、延边州、吉林市、白城市。
二、2007年度就业和社会保障创新工作先进单位
(一)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省劳动保障厅;
(二)创建全省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省劳务经济办、省统计局;
(三)以创业园区为载体,全面推动全民创业促就业:吉林市;
(四)全省统一建设开通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热线:省劳动保障信息中心;
(五)练成多面手,争做明白人,一岗多能竞赛活动:省社会保险局;
(六)转外就医请专家,堵塞漏洞有奇招:吉林市;
(七)实施吉林省民兵预备役创业工程:省军区政治部;
(八)创新资金渠道,引入境外资金,开展农民工培训:省委统战部、省劳动保障厅;
(九)劳动保障政策进万家宣传活动:省委宣传部、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吉林人民广播电台、省劳动保障厅;
(十)创业项目推介手拉手活动: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十一)新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创新项目:长春市;
(十二)创新模式,搭建平台,积极开展 “创业大讲堂”:长春市;
(十三)以政府贴息贷款方式推动困难群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长春市;
(十四)“五·一”创业行动:省总工会;
(十五)小额担保贷款 “五位一体”创新高:通化市;
(十六)金保工程建设取得新突破:延边州;
(十七)积极解决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困难问题:四平市;
(十八)开拓 “万户民企进社保”新局面:松原市;
(十九)开辟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新局面:辽源市;
(二十)开展特色旅游促就业:省旅游局;
(二十一)创造农村养老、社区和社会救助平台,全面完成全省668所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任务:省民政厅;
(二十二)高标准、大力度,提前完成全市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任务:长春市;
(二十三)率先在全省实施农村困难群众泥草房改造工程:通化市;
(二十四)在全省建立民政资金社会化发放平台:省邮政公司、省城乡低保中心;
(二十五)创新低保管理模式,建立低保审批评议制度:白城市;
(二十六)卓有成效地开展对低保边缘人群的救助活动:省慈善总会;
(二十七)创新保障方式,完善农村低保分类施保办法:延边州;
(二十八)积极开展主动性、保护性救助,救助成果显著:四平市;
(二十九)创新全省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管理机制,依照事业单位法人进行登记:省人事厅。
希望以上受到通报表彰的先进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取得更大成绩。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九届三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落实2008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构建和谐吉林做出新的贡献。
二○○八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