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行政公署二〇〇八年工作要点
【颁发部门】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发文字号】 阿署办发[2008]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2008年,盟行署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中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盟委(扩大)会议精神,以城乡一体化建设统领全局,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着力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科技进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农牧业产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注重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实现全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008年全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37亿元,增长26.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5亿元,增长12.4%;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4.6亿元,增长17%;财政总收入达到23.2亿元,增长2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3800元、5780元,均增长15%;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自治区要求的幅度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56‰以内,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3.54万吨以内,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0.55万吨以内。
一、继续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一是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在全盟范围内取消农牧业和非农牧业户口,实行统一的阿拉善居民户口。认真做好农牧区户籍调查清理工作,严格限制盟外人口到我盟落户,严格限制城镇人口到农牧区落户,严格限制农区人口到牧区落户。二是研究出台退牧还草、生态公益林补偿项目区以外和项目到期后的农牧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进一步扩大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覆盖面,逐步实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标准和管理一体化。三是提高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参合率,扩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面,全面推行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做好城乡医疗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四是继续做好农牧区劳动力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就业服务,着力教育和引导农牧民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和支持农牧民从事二、三产业;帮助转移就业农牧民解决好就医、住房、子女入学、社会保障、权益维护等方面的问题,对因生态保护、守土戍边暂时转移不出来的牧民给与扶持补贴。五是积极促进公共财政向农牧区倾斜,解决农牧民安全饮水、通广播电视、通路、供电、医疗及文体设施建设等问题,不断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
二、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继续发展壮大盐化工、煤化工、冶金和电力能源等优势特色产业,抓好产品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提升产业层次。继续推进企业技术研发、产业改造和升级,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积极推动盟内骨干企业与国内外大企业的合作,逐步形成600万吨煤焦化、100万吨pvc、100万吨特色冶金、100万吨甲醇、100万千瓦风电的生产能力,力争在3-5年内初步构建几个以“百万工程”为重点的产业集群。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原则,不断提升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等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水平,扩大园区的产业集聚效应。
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基础上,抓好15个工业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投资25亿元。重点抓好中盐吉盐化集团10万吨氯化钙、106万吨水泥,太西煤集团120万吨焦煤技改、常山煤矿技改,晨宏力集团20万吨pvc,泰升公司25万吨锰铁等6个项目的建设,力争年内建成投产。加快中盐吉盐化集团40万吨pvc二期、泰升公司96万吨煤焦化等9个跨年度项目建设进度。认真研究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积极争取自治区的支持,加快推进庆华集团100万吨熔融还原铁、中盐吉盐化集团60万吨pvc、黑鹰山100万吨贫铁矿采选等22个重点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等前期工作,争取项目早日落地。
继续贯彻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重点实施好中小企业培训、创业和融资信用担保三大工程,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围绕全盟优势产业搞延伸、围绕重点项目搞协作、围绕工业园区搞配套,努力形成大中小企业合理分工、有机联系、协调发展的格局。加大非资源型产业培育力度,不断提高非资源型产业的比重和贡献率。
三、下大力气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一是认真做好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试点工作,突出抓好阿左旗巴彦霍德嘎查、阿右旗巴彦高勒嘎查、额济纳旗赛汉桃来嘎查和巴彦桃来嘎查4个示范点的规划和建设工作,要在建设中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在全盟推广。二是按照"稳定规模,调整结构,突出特色,增加效益"的方针,在继续抓好农牧业生产的基础上,重点推进产业化经营。围绕有机蔬菜、苁蓉锁阳、棉花蜜瓜和肉羊养殖等特色产业的发展,积极吸引各类资本进入产业化经营领域,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加强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通过合同契约、股份合作等形式,密切农牧民与企业的利益连接机制。三是认真开展土地草场经营治理整顿,坚决清理非法开垦耕地及外来人员、机关单位和个人占用草场耕地。深化农牧区综合配套改革,妥善化解苏木镇、嘎查村债务。
四、加快发展第三产业。一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吸引各方面资金投向服务业,继续加快发展商贸流通、交通运输等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传统服务业,积极发展信息中介、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社区服务等新型服务业。二是继续以金秋胡杨节、巴丹吉林沙漠旅游节和奇石文化节等主题节庆活动为依托,整合旅游资源,挖掘文化内涵,努力打造“中国秘境----阿拉善”旅游品牌。制定激励政策,完善投入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巴丹吉林、南寺、月亮湖、胡杨林、梦幻大峡谷等景区建设,积极开发特色旅游项目及产品,提高旅游业发展水平。加强旅游市场管理,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综合素质,规范旅游企业经营秩序。在进一步完善阿拉善沙漠国家地质公园配套建设的基础上,启动世界级地质公园申报工作。三是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大力引进第三方物流企业,培育壮大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物流园区等区域物流中心,年内重点抓好东达5000万吨公路物流、庆华1000万吨铁路物流二期工程的建设运营,促进物流业向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四是争取和积极配合国家、自治区在我盟开展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勘查工作,加快地质勘查步伐。鼓励国内外企业、专业地质勘查单位和科研院所到我盟进行商业性风险勘查。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业秩序,清理、整顿、整合已设置的矿业权,严厉查处“圈而不探、探而不果”、以采代探、偷挖盗采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完善土地、矿产资源市场化运作机制。五是加快策克口岸贸易区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推动口岸经济发展。加强与蒙古国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推动策克口岸双边性常年开放。
五、加强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一是继续抓好天然林保护、退牧还草、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等重点生态建设项目。通过禁牧、轮牧、以草定畜、舍饲圈养、生态移民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活动对生态的影响,实现重点治理区域生态环境好转。二是抓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大源头控制力度,抓好重点耗能、用能企业的节能工作。坚决执行电力、钢铁等行业节能降耗标准,加大节能降耗改造力度,有效降低主要产品单耗水平。开展建筑、商业、政府机构等领域的节能降耗工作,建设节约型社会。严格执行问责制,把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检验经济发展成效和考核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三是加强交通、电力、水利、城镇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巴彦浩特至吉兰太一级公路,争取巴彦浩特至银川高速公路开工,全力支持临策铁路建设。加快“引航入阿”工作步伐,争取早日实现通航。加大风电资源开发利用力度,建设乌斯太至巴音敖包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加快水权转换和乌斯太引黄工程建设步伐,加大重点地区找水和水资源评价力度,实施安全饮水工程。按照规划上收、管理下放的工作思路,严格城镇规划的制定和落实。加快巴彦浩特等中心城镇水电气热管网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提高中心城镇建设和综合管理水平。努力提高城镇土地利用效率,保障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一是继续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加快制度、技术和管理创新,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参与政府招商引资和大项目开发。二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着力提高行政效能,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严格实行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法律制度的全面正确实施。三是加强社会信用建设。四是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利用好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大力支持企业到境外投资。进一步加强与其它地区的横向联合与协作,积极承接先进生产力转移,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七、做好财税金融工作。一是加强财源建设,强化税收征管,切实做到依法治税、应收尽收。二是继续推进部门预算,严格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加强财政资金监管。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农牧业、社会保障、社会事业的支持力度,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盟旗财政管理体制,严格执行盟旗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三是鼓励和支持各商业银行积极向上争取信贷倾斜和政策优惠,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农牧业、基础设施、优势产业、居民消费等方面的信贷支持。引进、整合金融资源,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加快发展中小企业信贷担保组织,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四是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协调,帮助金融机构做好风险化解、体制改革等工作。
八、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企业职工和农民工工资、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困难群体保障和救助金的各项政策,积极推进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逐步探索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及支付保障机制。通过发放副食品价格补贴、依法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等措施,解决因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而给低收入群众生活造成的困难。加大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建设力度,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继续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帮扶活动。认真落实机关工作人员增资政策。
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职能,搞好就业再就业指导、培训和服务。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在全社会形成一种有利于创业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解决零就业家庭和困难群体就业问题。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残疾人就业工作。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保障监察,严厉打击各种非法用工行为,维护弱势群体劳动权益。
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优先发展民族教育,扩大高中阶段招生规模,不断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完善贫困学生救助体系,妥善解决好外来务工子女就学问题。加大科技服务力度,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引导、鼓励企业技术创新,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应用。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农牧区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突出抓好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卫生执法监督等工作。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城镇社区和农牧区的文化设施,继承并发展阿拉善民族特色文化,做好文物古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高阿拉善广播电视自办节目质量,扩大覆盖面,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围绕“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大力发展群众体育。以农牧区和流动人口为重点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认真做好老龄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支持红十字等慈善事业和残疾人事业发展。
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改革发展中出现的信访疑难问题。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继续加强矿山企业、道路交通及其它行业的安全监管,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突发事件应急体制,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和边境安全。
突出抓好改善民生十项措施的落实。一是扩大就业培训规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000人,转移农牧民就业2000人;二是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补助标准;将巴彦浩特地区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620元,其它地区提高到500元;三是按照年人均300元的标准,发放城乡困难群众副食品价格补贴;四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际参保率达到50%以上,启动覆盖全盟城乡的医疗救助制度;五是解决2500名农牧区低收入贫困人口脱贫问题;六是提高农牧区和蒙语授课寄宿生补助费;七是新建阿拉善中心医院,改善群众医疗条件;八是实施4项安全饮水工程,解决3370人的安全饮水问题;九是新建阿拉善特殊教育学校,改善残疾儿童学习生活条件;十是建设廉租住房12000平方米,改善240户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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