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市环保局制定的《西宁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二00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西宁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努力实现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现就我市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施“蓝天、碧水、宁静”工程为主线,以创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强力推进”的原则,以治理煤烟尘污染、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等为重点,进一步严格环境执法,强化监控能力,增加环保投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
自圆园园怨年员园月起利用一年时间,开展市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抓好城区工业企业废气、机动车尾气、煤烟尘、扬尘、餐饮油烟等污染治理及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强化环境执法和监督管理力度,确保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5%以上,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为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三、整治工作主要内容
(一)工业企业废气污染整治:合理产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能耗高产值低污染严重企业的技术改造,加大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落后产能的生产项目淘汰力度;严格新、扩、改生产项目的审批、验收,做到污染前期防控;加大工业企业废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治理力度,确保工业废气做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二)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执法检查和管理,规范机动车尾气检测,提高机动车尾气检测率,鼓励使用清洁燃料。
(三)煤烟尘污染整治:加大燃煤锅炉的治理和监管力度,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消除锅炉冒黑烟现象。
(四)扬尘污染整治:对建筑施工、运输、道路清扫等二次扬尘污染源,采取措施加以控制,解决二次扬尘污染。
(五)餐饮业煤、油烟污染整治:市区范围内餐饮业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做到废气高空排放,取缔燃煤炉灶。
(六)秸秆综合利用:发展沼气工程,提高秸秆综合利用。
四、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市环保局工作职责:
1、负责开展西宁市大气污染成因分析研究,制定控制对策及措施。
2、负责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提供有效的监测数据。
3、负责制定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加强企业环境的监督管理。
5、负责制定《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办法》,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和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6、负责开展餐饮业煤、油烟专项整治。
(二)市发改委工作职责:
1、负责在规划建设工业园区和产业聚集区时引导园区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严把项目准入关。
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城市供热热源建设规划。
3、负责落实天然气供应计划,加快燃气管网建设。
4、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城中村能源结构调整,鼓励使用清洁能源。
(三)市经委工作职责:负责合理调整城区工业布局,实施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支持企业进行先进技术改造。
(四)市规划建设局工作职责:
1、负责严格规划审批,控制建设燃煤锅炉。
2、负责制定施工扬尘污染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市农牧局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沼气工程方案并组织实施,提高秸秆的综合利用。
(六)市林业局工作职责:负责实施市区各项园林绿化工程,加快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确保建成区绿化率逐年提高。
(七)市公安局工作职责:
1、负责严把车辆入户及延期报废审查关。
2、负责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执法检查工作。
3、负责制定双燃料车改造及审批、年审方案。
(八)市质监局工作职责:负责对全市加油站经销汽、柴油品质量监管工作。
(九)市房产局工作职责:负责房屋拆迁作业过程中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十)市城管执法局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道路扬尘污染的控制工作。
2、负责加强对露天餐饮摊点的管理工作。
(十一)市工商局工作职责:负责严把“五小行业”经营手续审批关,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工作。
(十二)市卫生局工作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工作。
(十三)市财政局工作职责:负责市级财政资金的安排和拨付工作。
(十四)市文广局工作职责:负责对西宁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及时报道,提高市民知晓率。
( 十五)四区、三县政府工作职责: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高度,认真抓好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各自职责,精心组织,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市政府督查室对各责任单位的目标任务定期进行督查。各项任务将列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目标责任书,严格目标考核,实行奖惩制度,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五、整治工作任务
(一)市环保局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对西宁市大气污染产生原因进行分析,为政府及各部门在大气污染综合整治过程中提供决策依据。二是在四区、三县各建设一个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提供有效的大气环境实时监测数据。三是全面调查我市现有燃煤炉灶分布及数量、燃煤的种类和消耗量,2009 年底前完成“禁煤区”、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控煤区”剩余燃煤锅炉治理工作。加大“禁煤区”范围外燃煤锅炉的治理和监管力度,禁止建设单台容量1吨/时以下小吨位燃煤锅炉;对1 吨/时以上燃煤锅炉进行洁净型煤技术改造、煤烟尘治理。四是督促重点企业按期完成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及加大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利用总量控制、污染减排、排污许可证等工作手段确保企业污染物做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把项目审批关。五是规范机动车尾气检测,加快实施排气检测机构在线监控网络平台建设和远红外路检设备配置。圆园园怨年底前制定《西宁市机动车尾气管理办法》,并实施机动车标识管理。
六是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全市餐饮业煤、油烟污染整治,圆园员园年5 月底前市区内餐饮业、单位食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处理达标后经专用烟道外排,禁煤区内餐饮业燃煤炉灶全部改用为清洁能源,禁煤区外餐饮业燃煤炉灶必须使用洁净煤。
(二)市发改委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在大力实施“工业强市”战略的同时调整产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从严投资要求,严格控制“二高一资”行业准入。二是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城市供热热源建设规划,推进热电联产工程,加快热电联产工程实施及供热管网改造。三是协调天然气供应,加快燃气管网建设,做好储气调峰工作,扩大冬季用气量,确保“禁煤区”燃气供给量。四是开展农村能源结构调整的研究并制定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城中村能源结构调整,鼓励使用清洁能源。
(三)市经委主要工作任务:认真贯彻实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等四部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推进产业升级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办 [圆园园愿]员源员号)精神和要求,鼓励和引导高耗能企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实施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制定重点企业节能减排计划,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新改扩建项目,严禁采用落后工艺和设备。
(四)市规划建设局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城市建设及商业开发过程中严格规划审批,重点控制燃煤锅炉建设审批,禁煤区及天燃气管网覆盖区内上禁止建设燃煤锅炉,其他区域禁止建设单台容量1 吨/时以下的燃煤锅炉。二是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防止建筑施工、渣土清运和道路开挖的扬尘污染,督促落实围挡、场地硬化、喷洒、车辆清洗及原辅材料遮盖等降尘措施,禁止施工现场混凝土搅拌。
(五)市农牧局主要工作任务:制定沼气工程方案并组织实施,在西宁市城区及周边农村,全面推广沼气应用,提高秸杆的综合利用。
(六)市林业局主要工作任务:组织实施“大南山绿色屏障、北山危岩体绿化、城市临时绿地建设、街道行道树更新改造”等园林绿化工程,加快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确保建设区绿化覆盖率逐年提高。
(七)市公安局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在机动车落户、过户前必须进行尾气排放检测,达不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车辆不予办理入户、过户和延期报废手续。二是加大对漏检、超期检测、拒检车辆的查处和处罚力度,凡未检测和检测不达标的不予办理机动车安全性能年审手续,确保达到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中机动车检测率愿园豫以上的考核指标。三是开展机动车双燃料改造的调研工作,拿出实施及许可改造审批、年审方案,有效的推动机动车清洁能源利用工作的开展。
(八)市质监局主要工作任务:开展全市加油站经销汽、柴油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油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在全市范围推行使用含硫量低于0.05%的车用柴油。
(九)市房产局主要工作任务:做好全市房屋拆迁过程中扬尘污染控制的监督管理工作,督导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拆迁单位签订《西宁市房屋拆除安全施工、环境卫生、控制扬尘污染责任书》,并定期检查,确保房屋拆除作业过程中围档、遮盖、喷洒等降尘措施的落实。
(十)市城管执法局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加大道路洒水降尘作业的力度,推进环卫作业机械化步伐,减少人力清扫保洁造成的扬尘污染,加强对焚烧垃圾、落叶,清运建筑垃圾等行为的监控及管理,禁止露天喷漆,落实煤堆、灰堆、渣堆、运输车辆等防扬尘措施。二是加强对违章摆设的露天餐饮摊点的管理工作,对店外设置的烧烤摊点及占道摆设的露天餐饮点及时进行清理取缔。
(十一)市工商局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对“五小行业”经营手续审批时,未能满足环保要求的经营单位,不予办理经营许可和年审手续。二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餐饮业煤、油烟污染整治工作。
(十二)市卫生局主要工作任务: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餐饮业煤、油烟污染整治工作。
(十三)市财政局主要工作任务:根据西宁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批准的综合治理方案及市政府专题会议通过的资金安排意见,安排落实市级财政资金。
(十四)市文广局主要工作任务: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形式,对西宁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及时报道,提高市民知晓率和保护环境的积极性。
(十五)四区、三县政府主要工作任务:结合《西宁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内容,配合相关部门制定本辖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工作步骤及时间
1、组织机构和宣传阶段(圆园园怨年员园月)。成立西宁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西宁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2、专项整治行动阶段(圆园园怨年员员月1 日至圆园员园年缘月猿园日)。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目标和任务,细化具体措施,抽调人员组成专项整治队伍,积极开展行之有效的专项整治行动。
3、自查总结阶段(圆园员园年远月员日至愿月猿园日)。各部门对各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总结经验,分析原因和取得的成果,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市政府和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4、总结验收阶段(圆园员园年怨月员日至员园月猿园日)。西宁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七、组织机构
为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决定成立西宁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
组长:
毛小兵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
副组长:
韩建华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王平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
赵冬市政府副秘书长
许国成市发改委主任
吕品市经委主任
沈森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兆超市财政局局长
王青市规划建设局局长
石鑫市房产局局长
李晓舸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王卫华市农牧局局长
何灿市林业局局长
苏磊红市文广局局长
刘浩年市卫生局局长
史超市环保局局长
万建英市工商局局长
尹吉禄市质监局局长
韩生才城东区区长
宋晨曦城中区区长
吴天晓城西区区长
王剑锋城北区区长
张永海大通县县长
陈鸿林湟中县县长
蔡成勇湟源县县长
西宁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史超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会议联席制度。
八、保障措施与要求
(一)市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各部门在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落实工作进度,部署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相关部门每季度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信息定期通报。
(三)各相关部门要结合目标任务,科学合理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进度计划,圆园园怨年员员月初报送市政府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目标、措施、资金计划、实施进度安排。各责任单位制定实施方案中涉及的资金计划安排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汇总,提出整治资金安排初步意见商市财政局后,报请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后执行。同时,各责任单位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治理专项补助资金,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结合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建立我市保护环境防治大气污染的长效工作机制。鼓励公众参与城市环境保护,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大力报道城市环境质量变化,及时曝光破坏和污染环境行为,努力营造“人人关注环境、人人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