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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颁发部门】 六盘水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市府发2009[2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市府发2009[29]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经研究,现将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予以公布(附后)。
公布文物保护单位是文物保护、管理和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的基础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文物保护单位的重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77号)的规定,科学规划,严格保护,延续文物保护单位的传统格局,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文物保护的关系。

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六盘水市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共12处)

一、六枝特区
1.李伯平故居
2.岩脚三合桥
3.岩脚龚氏宅院

二、盘县
4.普福寺
5.文笔塔
6.武笔塔
7.迎宾桥及古驿道

三、水城县
8.范氏墓群
9.屯口古战场遗址
10.王显荣墓

四、钟山区
11.观音阁
12.雷礼禄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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