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全省首批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检查验收情况的通报
(苏食药监市〔2008〕17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按照《江苏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创建验收评分标准》,省局组织对宜兴等22个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验收情况
2007年12月,省局组织了13个检查组,对宜兴等3个创建国家级、江宁等19个创建省级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进行了检查验收。通过听汇报、查看资料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检查验收方式,对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创建单位均达到了验收标准,主要特点有:
(一)地方政府高度重视。22个示范县(市、区)政府积极支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均制定了《创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成立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食品药品的县(市、区)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同时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各项措施,保证了当地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各项措施扎实有效。各级政府积极推进“四个纳入”,确保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将药品“两网”建设纳入当地“三个文明”建设考核;二是部分县(市、区)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纳入当地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体系;三是有条件的地区将药品“两网”建设专项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四是大部分地区把药品“两网”建设纳入地方城乡发展总体规划。抓好“三个确保”:一是确保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二是确保协管员、信息员有固定办公场所和相应的设施,宜兴、江宁、通州等地区设立了乡镇专职协管员;三是确保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当地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分别下拨了5万~35万元的经费。
(三)任务目标得到落实。22个示范县(市、区)均要求各乡镇、村做到“八有”、“八统一”。“八有”即有一套组织机构、有一支队伍、有一间办公室、有一台电脑、有一部电话、有一系列制度、有一套台账、有一个良好创建环境。“八统一”即统一设计创建动作、统一制定工作职责、统一制作门牌、统一篆刻公章、统一编印宣传培训资料、统一印制“两网”工作手册、统一制发“两员”证书、统一制作举报电话牌。药品配送网络覆盖面达100%,村医疗机构药品全部配送上门。
(四)创建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农村药品供应网点有了保障。在22个示范县中,平均每个行政村有药品供应网点1.59个,平均每1282个农村人口拥有1个药品供应网点。二是医疗机构药房纳入了规范化管理。所有示范县的329乡镇卫生院、5031个村医疗机构全部通过“规范药房”、“合格药房”验收;60%医疗机构对药房进行了改造,80%医疗机构增添了空调、冰箱以确保药品储存条件,部分有条件的村卫生室配备了电脑并与药品监管部门联网。三是药品配送渠道日益规范。不少价格合理、品种齐全的大型药品批发企业配备了专用车辆,对各地零售药店、村卫生室实行周配送制度,对急需药品实行“随需随送”,不仅保证了农村药品供应网络覆盖到村,药品供应渠道也更加规范。从总的效果看,呈现出“七个明显”,即基层售药单位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药品进货渠道明显规范、药品储存保管条件明显改善、群众购药明显便捷、涉药人员法律意识明显提高、药品价格有了明显下降、当地群众对用药安全的满意度有了明显提高。
二、全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通过开展创建工作,有力地推进了全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向纵深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药品协管员、信息员队伍进一步健全。全省共聘用协管员4522人、信息员19328人,覆盖了所有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建立起“以专为主、以协为辅、专协结合”的农村药品监督队伍。二是计算机远程监管网络优势日益发挥成效。据统计,全省有10000多家被纳入计算机远程监控网络;部分市、县的医疗机构也被纳入远程监管网络,做到了实时掌控辖区内所有药品供应网点的购、销、存等情况。三是药品现代物流业得到大力发展。通过鼓励大型药品经营企业兼并、改造县及县以下药品批发企业等多种方式,设置药品配送中心,直接为乡村医疗机构、零售药店配送药品。同时,支持和鼓励省内大型药品批发企业跨区域发展,使药品配送工作更加及时快捷、服务周到、价格优惠、渠道规范,既减少了药品流通环节,又降低了流通费用,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目前,全省共有367家药品经营企业参与农村药品配送,药品供应网络不仅覆盖全省所有乡镇,完成全省95%行政村药品配送进村的目标任务,还辐射到周边多个省份。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巩固创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已通过验收的示范县(市、区)应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巩固创建成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国家局的检查验收。省局近期将对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
(二)严格验收标准,加大创建力度。各地要继续做好创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的组织工作,对拟在2008年创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的单位进行摸底,力争有较大突破。苏南各市的创建面不低于80%,苏北创建面不低于60%。请各市局于2008年2月20日前将创建单位名单报省局药品市场监督处。
(三)加强部门配合,协调推进发展。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药品协管员、信息员作用,稳步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的开展。
附件:江苏省首批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名单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江苏省首批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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