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干部免职通知(藏政发[2008]12号)


【颁发部门】 西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藏政发[2008]1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干部免职通知
(藏政发〔2008〕12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经2008年1月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刘巨元的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职务;
免去马如龙的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职务;
免去洛桑索朗的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二○○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