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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粮食局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防范雪灾等冬季灾害性天气的通知


【颁发部门】 安徽省粮食局

【发文字号】 皖粮网仓函[2008]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安徽省粮食局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防范雪灾等冬季灾害性天气的通知
(皖粮网仓函〔2008〕7号)


各市、县粮食局:
自1月12日以来,连续降雪已经造成我省12个市不同程度受灾,据预报未来一周省内部分地区仍将有大到暴雪,各级粮食行政部门和粮食企业要紧急行动起来,积极防范雪灾,现将《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防范雪灾等冬季灾害性天气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几点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
各级粮食行政部门要本着对人民、对国家负责的态度,把防范雪灾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来抓,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做到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粮食行业安全生产。

二、全面排查,强化防范措施
各市、县粮食局要组织力量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是:简易粮仓、铁路罩棚、机械罩棚和各类粮食批发市场的结构是否安全,是否存在雪压坍塌危险;库区是否干净整洁,防火措施是否到位;储粮药剂、大型设备管理是否规范,熏蒸作业、搬倒码垛是否符合要求,对检查出的问题要责成企业立即整改,并落实专人跟踪验收。

三、加强值班,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各地要密切关注雪情,实行局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沟通信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险情、灾情发生后,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险情处置工作,并在第一时间上报省局,省局值班电话:2889716, 13805515446,13905602217。

安徽省粮食局
二○○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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