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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地区电网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


【颁发部门】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

【发文字号】 铜署办发[2008]1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为切实推进我区电网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全面完成电网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按照温家宝总理关于加快贵州电网灾后重建步伐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面恢复电网正常运行,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用电需求,促进国民经济建设和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3月5日前完成辖区内220千伏、110千伏、35千伏、10千伏及以下通村主干线电网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4月底全面恢复灾后电网。

三、组织领导
地区已成立了电网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见铜党办发〔2008〕9号),领导和协调全区电网恢复重建全面工作。为进一步落实责任,现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铜仁供电局):制定电网灾后恢复重建具体工作方案,督促和指导全区电网恢复重建工作;调度恢复重建所需设备、材料,筹措有关经费;组织施工队伍开展抢修和维护;抓好恢复重建工作的资料、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二)地区发改局:协助做好提高电网抗灾能力相关规划及实施计划,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三)地区经贸局:抓好电网恢复重建期间工业企业电力调度,加强宣传和解释工作。
(四)地区财政局:做好电网救灾补助资金的调度,及时足额到位。
(五)地区安监局:加强电网恢复重建过程中的安全监管,保障施工安全。
(六)地区建设局:加强电网恢复重建的规划指导,对恢复重建所需的相关手续从简从快办理。
(七)地区林业局:做好电网恢复重建过程中需林木采伐的调查设计工作,积极参与地方政府做好林权纠纷调处工作,从简从快办理相关手续。
(八)地区水利局:加强电网恢复重建期间小水电的生产调度,配合整体工作开展。
(九)地区公路局:保障电网恢复重建过程中的道路正常通行。
(十)地区卫生局:组织医疗抢救队,及时救助恢复重建过程中受伤的工作人员。
(十一)地区公安局:组织、督促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制止恢复重建中出现的无理阻工、刁难等违法行为。
(十二)地区国土局:做好电网恢复重建过程中的征地纠纷调处工作,从简从快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十三)地区交通局:协调做好电网恢复重建所需设备、材料的运力调度。
(十四)各县(市、特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与行署签订的《电网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责任书》要求,全力做好本辖区的电网恢复重建工作。

四、分解任务
详见《铜仁地区电网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责任分解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电网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是当前紧迫的重要任务之一,关系工农业的全面恢复生产,关系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加强协作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电网恢复重建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地直相关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电网恢复重建工作负总责,要亲临一线,亲自督促、亲自检查、亲自协调,确保全区电网恢复重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措施。各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地直相关部门要按照全区电网恢复重建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加强配合,密切协作,认真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对责任进行再分解,量化任务,明确专人负责。要及时研究解决电网恢复重建工作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合理调配人力、物力,倒排工期,确保任务按时完成。要加强安全保障,在追求进度的同时,务必完善各项安全措施,避免伤亡。各县(市、特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电网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责任书》量化的各项任务,特别要督促乡(镇)人民政府、村组履行职责,杜绝阻工、刁难等行为发生。地区灾后电网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实行工作进度日通报制,及时反馈恢复重建工作进度和问题,积极研究应对措施。要切实加大政策宣传和解释力度,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电网恢复重建工作中来,形成合力,推进恢复重建工作有序开展。
(三)严肃纪律。地区灾后电网恢复重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因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工作措施落实不力而导致未能按时完成电网恢复重建目标任务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铜仁地区电网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责任分解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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