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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省农业厅党组二00八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


【颁发部门】 中共河北省农业厅党组

【发文字号】 冀农党组[2008]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我省实施《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力度的工作方案》的关键一年,认真抓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按照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和省纪委七届三次全会的部署,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实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和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全厅党员干部坚决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七届三次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一是要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促使全厅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现点,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二是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反对任何否定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自觉抵制和坚决纠正各种否定改革开放的错误思想。三是要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人和事,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维护中央权威,切实保证政令畅通。
(二)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重点开展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省委关于“三农”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粮食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建设项目、畜牧兽医政策性补贴、水产业政策性补贴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截留、挪用和克扣涉农补贴款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三)加强对机关效能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机关效能建设,重点围绕行政许可事项和信访事项办理、中央和省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效能监督检查。推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对象的行政问责制,试行绩效管理制度,全面提高行政效能。及时受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健全跟踪问效、督查通报等制度,优化农业发展环境。

二、认真落实省委《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力度的工作方案》和我厅党组《实施意见》,全面完成预防腐败各项工作
按照省委《关于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力度的工作方案》要求和《中共河北省农业厅党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的实施意见》(冀农党组[2007]34号)精神,全厅上下要通力配合,全面抓好落实。对我厅《实施意见》中明确的六个方面17项重点工作,有关责任单位要按照分工进一步完善、细化具体工作意见或方案,采取具体措施和办法,确保工作进度,切实抓好落实;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预防腐败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努力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新的突破,完善预防腐败的相关制度;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我厅《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督查机制,加强对预防腐败工作全局性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推动全厅预防腐败工作深入开展。2008年6月底前,厅属各牵头单位提交落实情况阶段性总结报告。2008年11月,厅党组向省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进展情况的综合报告。

三、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
加强监督检查,重点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土地承包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严重损害农民权益的单位,要追究有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坚决纠正和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等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及兽药、饲料产品等专项治理,巩固和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成果,严肃查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继续做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纠正举办节庆活动过多过滥等问题;坚持纠建并举,继续治理公路“三乱”问题。
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深入搞好服务“三农”工作,规范农业执法,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的长效机制;将各级农业部门民主评议结果纳入对参评单位工作综合考核的内容;充分利用阳光网站、阳光热线、阳光论坛等平台,进一步完善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

四、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的案件;查办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案件;查办经营管理中隐匿、私分、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员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查办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坚持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注重剖析典型案件,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继续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巩固自查自纠成果,继续抓好问题整改,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岗位的商业贿赂案件,依法惩处行贿和受贿行为,逐步从源头上铲除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

五、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全厅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同领导干部培养、选择、管理、使用等结合起来,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目标,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努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针对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二是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证券投资行为的具体规定,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三是按要求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坚决处理领导干部违规违法收受房屋的问题。四是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五是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六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加强对干部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七是坚决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修建楼堂馆所;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违规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等行为。
认真抓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违纪违规的要严肃查处。
(三)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对中央和省支农惠农政策以及农村综合改革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各地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行为,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六、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继续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
(一)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财政管理制度、投资体制、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等改革。切实转变职能,优化组织结构,改进行政管理与服务方式,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抓好取消和调整项目的后续监管,提高保留事项的审批效率,实现对行政审批项目的动态管理;完善干部推荐、提名任用方式,健全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回避、交流制度;积极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投资行为,健全投资项目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后评价制度;完善农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制,强化对重点环节的监管,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规范采购行为,严格实行“管采分离”。
(二)继续抓好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以农业建设专项资金为重点加大治理整改力度,切实解决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认真落实《河北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长效机制。

七、加强监督,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一)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继续推行对市(厅)级及以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积极配合做好巡视工作。
(二)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加强对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按有关要求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三)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深化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行政权力运行的动态公开,省种子总站要继续发挥试点典型示范作用;建立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八、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反腐倡廉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厅各级党组织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大群同志对全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李大北,驻厅纪检组长、监察专员黄学林同志协助刘大群同志抓好全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农业系统的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厅领导班子成员要按职责分工,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对所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具体分工是: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以及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加大预防腐败力度工作、反腐倡廉教育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由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李忠文、李大北同志以及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监察专员黄学林同志共同负责,党组其他成员搞好配合协助,驻厅监察室、厅计财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抓好落实;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由李忠文、李大北、朱立杰同志共同负责,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财政管理制度及投资体制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分别由厅人事处、计财处、法规处牵头,厅办公室、省畜牧兽医局、省水产局、省产业化办公室等单位搞好配合,驻厅监察室搞好协调监督;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由李大北、黄学林同志负责,厅计财处牵头,驻厅监察室配合抓好落实;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由李忠文、李大北、张文军、朱立杰、王进、刘立明同志共同负责,厅农经处牵头,厅市场信息处、政策法规处、省畜牧兽医局、省水产局、省产业化办公室抓好配合落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由李忠文、李大北、黄学林、王进、刘立明同志共同负责,厅机关党委牵头,厅办公室、省畜牧兽医局、省水产局、省产业化办公室配合抓好落实;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由李大北、黄学林同志负责,驻厅监察室牵头,厅计财处、人事处、办公室配合抓好落实;查办案件工作由黄学林同志负责,驻厅监察室牵头抓好落实;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由李忠文、李大北、张文军、朱立杰、黄学林、王进同志共同负责,厅法规处牵头,厅办公室、市场信息处、计财处、人事处、省畜牧兽医局、省水产局、省产业化办公室配合抓好落实,驻厅监察室做好协调督导。厅属各单位一把手是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为确保反腐倡廉建设任务的落实,全厅各级班子要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年初分解、年中述职、年底考核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增强责任意识,形成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
为切实加大对农业系统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建设的督导力度,继续实行厅领导联系设区市的办法。具体分工为:李忠文同志联系保定市,省畜牧兽医局配合;李大北同志联系廊坊市,厅市场信息处配合;张文军同志联系沧州市、衡水市,省种子总站配合;朱立杰同志联系唐山市、秦皇岛市,厅法规处配合;黄学林同志联系承德市,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与驻厅监察室配合;王进同志联系石家庄市,省水产局配合;刘立明同志联系邯郸市、邢台市,省产业化办公室配合;刘随印同志联系张家口市,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配合。各承担行风建设督导任务的单位要选择适当时机,在系统内开展政风行风建设专题活动。各位厅领导每年至少到联系市农业部门检查督导一次。
要切实加强驻厅纪检监察机构建设,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章,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法律、经济、管理等知识,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健全完善有关制度,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坚决防止以权谋私问题的发生,进一步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厅党组和厅属单位要切实支持纪检监察人员全面、正确履行职责,从政治上爱护、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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