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筹建恩施中心支公司的批复
(鄂保监寿险[2008]12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筹建恩施中心支公司的请示》(新保鄂发[2007]5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分公司筹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恩施中心支公司。
二、上述分支机构筹建期为6个月,在筹建期内不得开展业务。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分公司须向湖北保监局提出开业申请。经审核批准,方可开业。
二○○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筹建恩施中心支公司的批复
(鄂保监寿险[2008]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