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准予设立福建三瑞律师事务所的批复 (闽司〔2009〕289号) 福建三瑞律师事务所: 经审核,准予设立福建三瑞律师事务所。该所属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人为鲍敏玲,负责人为鲍敏玲。受福州市鼓楼区司法局监督管理。 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