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部门,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各区县(自治县)质监局,市局各直属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重庆市2008年标准化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请各区县(自治县)质监局按要求确定2008年工作重点,做好工作计划,于2月28日前通过市局oa系统信息通道将附表所涉及的内容以及核实后的《重庆市大中型工业企业名单》及企业主导产品名称一并报送市局标准化处。
联系人:罗剑锋
联系电话:89232676
电子邮箱:wanglin@oa.gov(内网)bzhc_cq@sohu.com(外网)
附件:1.重庆市2007年区县质监局标准化工作任务表(略)
2.重庆市2007年区县“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企业名单(略)
3.重庆市2007年采用国际标准计划表(略)
4.重庆市2007年争创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名单(略)
5.重庆市大中型工业企业名单(略)
重庆市2008年标准化工作意见
2008年我市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重庆市经济工作会议对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标准化工作,以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为契机,以“科技信息提升年”为主题,以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为主线,加大实施标准化战略力度,力争实现示范有进展,服务有成效,创新有成果,事业有发展,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对国民经济的推动作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2008年我市标准化工作目标是:紧密围绕重庆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现“加快”、“率先”的战略目标,加强食品、节能、环保等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全年批准发布地方标准20项;采用国际标准30项;培育“重庆市产品标准奖”20项;争创“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2项;新增“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10家;继续抓好三峡库区11个乡镇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做好标准宣贯和信息服务工作。
一、搭建两个标准化平台,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
(一)实施标准化战略,搭建标准化人才队伍培养平台。一是2008年将全面启动标准化工程师制度,推动我市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即将出台的《重庆市标准化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办法》制定相应的《标准化工程师管理办法》,积极与市人事部门共同组建实施标准化工程师制度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使我市的人才队伍建设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二是对全市的标准化专兼职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对标准化人才队伍状况进行客观的分析,充分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为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奠定坚实的基础。三是组织专家根据要求和我市标准化人才状况编制学习教材,培训考试大纲,分级建立考试题库。四是拟从企业选拔推荐一批通外语、懂专业、熟悉国际规则的标准化复合型人才参加国家标准委组织的培训,为我市的标准化工作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五是强化企业标准化工作人员培训,市质量技术培训中心要加大对企业标准化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尤其是要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及食品重庆企业标准化人员的培训,及时了解掌握新标准、新要求、新信息,提高企业标准化人员的能力。
(二)、搭建标准化信息平台。以国家标准馆重庆分馆为依托,加强与四川、云南、贵州等西部省市标准服务机构的协作,建设西部地区国家级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加快重庆市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与政务信息网、商务信息网建立面向社会的咨询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wto/tbt通报咨询服务平台,加大通报预警力度,增强重庆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各区县局要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与标准化相关的需求及时反馈市wto/tbt通报咨询中心,加快全市质监系统“金质工程”信息化平台建设,提高全市质监系统的信息化水平,促进全市信息网络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避免重复建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二、突出六大重点,以典型促进全市标准化工作
(三)抓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市重要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标准,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提供技术支撑。一是各区县局要继续贯彻落实胡总书记关于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重庆市《进一步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领导机构,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巩固前五批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示范成果,要督促项目承担单位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促进农产品规范化种(养)殖。二是新增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0家,组织农业技术专家对示范区进行指导,帮助其顺利开展示范区建设工作。三是对2007年市局批准的三峡库区11个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所在区县局加大帮扶力度,指导龙头企业建立农业标准体系,促进“十百千万”工程的顺利开展,促进库区农业产业化,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抓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今年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关键年,高新区分局要积极组织开展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做好对照目标,找差距、添措施,形成详细推进方案,调整力量,加快推进示范区建设,重点推动高新产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产业实施标准化战略,按期完成阶段目标。
(五)推广服务标准化经验。大力推广国家级南滨路服务标准化试点取得的经验,在条件成熟的服务行业或地区推进服务标准化工作,规范和促进服务行业发展。南岸区局要深入推进南滨路餐饮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企业标准体系、计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形成详细实施方案,开展试点工作,按期达到阶段目标。万州区局在2007年确定的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基础上,组织精干力量,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各区县局,尤其是渝中区、大足县、巫山县等区县局要积极与有关部门加强配合,结合地方经济发展的重点与热点,选好服务标准化项目,切实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
(六)分类建立企业联系制度。建立国有大中型企业联系制度和民营企业联系制度,针对企业的不同特点加大对企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大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的指导力度,促进企业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加大对民营企业用标准规范生产行为和促进企业发展的指导力度。逐步建立起以专家为主体的企业标准化工作服务制度,解决我市标准化专业人员缺乏,服务能力不强以及服务不规范,不系统的问题。各区县局,尤其是九龙坡区、南岸区、大渡口区、沙坪坝区、万州区、涪陵区、高新区、经开区等区县局、分局要建立起标准化重点企业帮扶制度,确定工作重点,建立起工作制度,切实帮助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
(七)积极推进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做好国家标准委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组建工作,协助有关企业搭建班子、制定方案、开展工作。加强市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建设工作,争取新增一批市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增强标准化工作技术力量,推动各行业开展标准化工作。
(八)加大采标工作力度。2008年是采标年,全市的采标工作要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规划,突出重点,研究措施,充分发挥采标工作在服务区域经济和促进社会发展方面的作用,把推进采标工作作为提升产品竞争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帮助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各区县局要加大采标力度,今年完成大中型工业企业主导产品的采标任务(大中型工业企业参考名单附后)。促进我市的出口产品在“十一五”末100%采用国际标准,并能满足进口国有关要求;涉及食品、消费品等安全性能要求的标准100%采用国际标准;检测方法100%采用国际标准;原材料、基础元器件、重大装备、消费品等主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比例达到95%以上而打下坚实的基础,确保实现“十一五”末相关产品采标率达到85%以上的目标。
三、抓好七项工作,扎实推进标准化工作
(九)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实施标准战略切实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意见》的各方面政策。一是继续做好重庆市产品标准奖争创工作。大力发动全市企业积极申报产品标准奖,培育重庆市产品标准奖20个;二是在市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充分调动相关各方的积极性,形成合力,推动标准化战略的实施;三是认真组织企事业单位申报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要在全面开展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确定申报重点企业,开展专项帮扶工作。高新区局、万州区局、涪陵区局、九龙坡区局、大渡口区局、经开区分局等单位要在辖区开展摸底调查,确定申报重点企业,并组织专家进行重点帮助,做好申报工作。四是还没有出台《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切实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意见》贯彻意见的区县局,要加快工作进度,今年内全市所有区县均应出台实施意见,届时将由市政府办公厅组织一次抽查。
(十)积极组织申报国家标准计划项目和国家标准化科研项目。充分发挥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现有优势,做好调研和选项工作,向国家标准委申报国家标准计划项目和国家标准化科研项目。积极组织申报项目的单位做好调研工作,协调落实计划,并指导帮助项目承担单位开展工作,帮助企业用标准化手段参与国际国内竞争。
(十一)加强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地方标准制(修)订程序,做好地方标准计划的征集工作,重点征集节能、环保等方面的地方标准;组织专家做好地方标准计划的审查工作,使选项更加科学合理。组织地方标准项目承担单位成立起草小组,全面开展调研,做好标准起草和征求意见工作。组织专家做好对地方标准送审稿的审查,对强制性地方标准在网上实行对全社会征求意见,做好地方标准发布与备案工作。全年批准发布地方标准20项。
(十二)抓好区县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积极引导全市各区县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加大力度实施标准化战略,完善标准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对区县经济的促进作用。重点在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探索和建立工业企业适应经济建设和技术发展需要的标准化工作模式,一圈内的区县局和两翼的中心城市的质监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制定好五年规划和实施方案,切实帮助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标准化支撑服务体系,培育一批企业成为实施标准化的主体,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建立起具有本地特色的工业企业标准体系,全面促进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当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十三)加强食品标准工作。各区县局要严格执行食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督导员制度,确保食品标准进行审查备案,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一律不再备案企业标准,市局将在2008年组织检查组对各区县局备案情况进行检查。加大对量大面广的食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宣贯力度与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得到贯彻实施。组织对食品企业贯彻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用规则》进行检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利。
(十四)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加强企业标准体系建设工作,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组织专家对企业进行专业指导,提高重庆市重点企业整体标准化水平, 力争新增10家国家级“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企业,在2008年各区质监局至少新增2家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各县质监局至少新增1家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加强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全年企业标准备案力争达到1000项。各区县局要加大工作力度,拟定工作计划,确定采有国际标准和开展有“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的企业,并通过组织专家、开展经验交流等各种方式,加大对企业的指导帮助力度,按期完成工作目标。
(十五)加强标准信息服务。利用已有的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功能,为全市社会各界提供标准化信息服务。充分发挥国家标准馆重庆分馆的优势,进一步完善标准网络销售服务系统和标准文献服务系统,努力提高标准文献服务能力。积极与市外经贸委协调,充分发挥市标准化研究所wto/tbt通报咨询中心作用。建立并完善专家库、出口企业数据库,每月编辑出版《wto/tbt通报与质量技术监督》,增设“专家点评”等栏目,增大信息量和发行范围,面向企业和社会提供服务。完成代码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提高数据传输速度,实现档案管理电子化和代码办证网上申报。加强组织机构代码的应用研究工作,提高服务与管理能力。加强商品条码工作,在进一步发展系统成员,增加采用标识技术商品数量的基础上,加大条码标识技术的培训力度,加快条码标识技术的应用和研究,拓展应用范围。加强对我市在用商品条码的检查,认真查处条码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八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