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包立泊任职资格的批复
(辽保监人〔2009〕172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包立泊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阳光人寿辽〔2009〕5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包立泊符合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
你分公司应当自收到此批复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对包立泊的任命文件。
此复。
二oo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包立泊任职资格的批复
(辽保监人〔2009〕1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