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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两会”及春节期间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发部门】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文字号】 渝建发[2008]1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两会”及春节期间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渝建发〔2008〕13号)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有关单位:
2008年1月18日,我市南川区发生一起重大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造成13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检查,确保“两会”及春节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进一步抓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区县建委、有关单位、各工程项目部要充分认识抓好“两会”及春节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针对本地区、本单位、本项目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立即组织力量,认真查找隐患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逐级抓好落实。要突出企业责任主体和政府监管主体的责任,各区县建委和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作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本地区、本部门“两会”及春节期间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各分管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督查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各建筑施工、监理单位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理责任,狠抓措施落实,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千方百计确保在“两会”及春节期间不发生重特大人员伤亡事故。

二、继续全面开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各区县建委、各工程项目部要在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针对冬季施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特点,积极研究部署,认真制定详细的“两会”及春节期间建筑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并从即日起到3月17日之前,深入细致地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不间断、拉网式的巡查检查。重点检查主干道两侧、人口密集地区周边工程、高填方、高边坡、深开挖基础工程、高大模板、脚手架以及桥梁、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严格复查以往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强企业和监管部门两个层面对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管理和分级监控机制,做好各项防范措施,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对查找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必须建档立案,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并落实专人负责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各区县建委要进一步督促施工企业对建筑工地的施工设施和临时建筑进行检查和有效加固,对地处山坡、临近挡土墙的施工工棚、宿舍以及位于学校、商贸市场、城区人行道边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临时围墙的搭设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及时维护修补。同时,主城各区建委要加大对主城区主干道沿线工程项目施工占道的巡查力度,尽量减少施工对城市道路交通的影响,确保“两会”及春节期间道路畅通。对因工作失职、未及时排查出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未认真督促整改导致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在项目自查、区县排查的基础上,市建委将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地的建筑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具体督查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三、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准备
各区县建委、有关单位、各工程项目部要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在岗带班,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必须保持24小时手机开机,保证通讯畅通。同时,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演练,认真落实好各项应急救援措施,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准备。一旦发生紧急事件,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亲自组织指挥,及时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降低影响。
各区县建委对市政府、市建委有关“两会”和春节期间安全工作会议及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报告市建委,同时请于2月1日以前将春节期间值班领导的安排情况及联系方式传真至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汇总后报市建委。

联系人:龙邦林
联系及传真电话:63672073

二○○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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