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十政发〔200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十堰市人民政府2008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十堰市人民政府
2008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点
2008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点
2008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0%,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利用外资增长15%,外贸出口总额增长15%,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控制在4.8%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省定目标以内。为实现以上目标,必须重点抓好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继续推进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深入开展"百企联百村、共建新农村"、"市直单位驻村帮建"、"市校共建"、"科技示范村(基地)"建设等活动,确保255个试点村建设顺利推进。(由市农办、经委、教育局、科技局、工商局、商务局、供销社等部门具体负责)
(二)推进农业产业化。改造、新建柑桔、茶叶、蔬菜、烟叶等特色产业基地20万亩,建设高效经济林基地20万亩,依靠科技壮大特色产业,加快高速公路沿线产业带建设,大力发展畜牧业,积极扶持龙头企业,着力打造有机农产品品牌,力争农产品加工产值达到25亿元、增长15%,新增省级龙头企业3家、新认证农产品品牌20个。(由市农业局、林业局、烟草局、畜牧局、经委、科技局、蔬菜办等部门具体负责)
(三)积极发展劳务经济。加快服务体系建设,抓好职业化劳动技能培训,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加强外派劳务基地建设,确保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6万人、劳务收入增长10%。(由市劳动保障局、教育局、农业局、商务局等部门具体负责)
(四)深入抓好扶贫开发。全面完成111个重点贫困村建设任务,启动109个重点村建设,抓好24个重点老区村整村推进工作,完成农村扶贫搬迁2800户,开展扶贫培训2.65万人,减少贫困人口8万人。推进城区农村扶贫开发。(由市扶贫办,茅箭区、张湾区政府,十堰经济开发区具体负责)
(五)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继续实施"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加快重点村镇建设步伐。加强耕地保护,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6万亩,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安全10万人。建设沼气示范村30个,新建"一建三改"沼气2万户、节柴灶4万座,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平方公里。建设通村水泥路1500公里,将已建成的7500公里村级水泥路纳入养护范围。(由市建委、国土资源局、水利水电局、交通局、能源办等部门具体负责)
二、全力做强做大工业经济
(一)继续抓好"双亿"工程。认真落实《支持城区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若干政策规定》,继续安排专项扶持资金1500万元,对"双亿"企业给予补助和奖励。坚持领导联系企业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力争"双亿"工程企业发展到50家,实现产值150亿元。(由市经委、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科技局、信息产业局、环保局、技术监督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具体负责)
(二)着力发展园区工业。加强园区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十堰经济开发区、东城和西城开发区、县市工业园区发展,加快普林二期、东风创业孵化园、温州汽配等园区建设步伐,推进万向工业园的项目入驻对接工作。(由市经委、建委、发改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科技局、招商局等部门具体负责)
(三)大力发展汽车工业。全力服务东风公司重大项目建设,争取更多项目落户十堰。大力发展整车和零部件生产,重点抓好专用车、改装车、微型车和低速运输车生产。建设国家级汽车零部件检测中心,鼓励支持汽车上下游产业发展,发展和延伸产业链,壮大汽车产业集群。(由市经委、发改委、科技局、商务局、技术监督局、机械行业促进中心、十堰经济开发区等部门具体负责)
(四)加快发展特色工业和中小企业。加大水电开发力度,壮大医药化工、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实力,加快冶金、燃化、建材、轻纺等传统产业和信息产业发展步伐。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力争全市新增各类企业1000家以上,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00家以上。(由市发改委、经委、科技局、水利水电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工商局、信息产业局、冶金燃化行业促进中心、建材行业促进中心、轻工行业促进中心、纺织行业促进中心等部门具体负责)
(五)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大科技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力争发明专利申请增长25%以上,企业品牌建设实现新突破。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引导工程,着力实施汽车电子、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黄姜清洁生产等自主创新专项,建设省级工程技术中心。(由市科技局、技术监督局、经委、环保局等部门具体负责)
三、突破性发展第三产业
(一)大力发展旅游业。实施库区生态旅游发展规划,推进五龙景区、玉虚宫、太极湖新区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五龙河、白马山、"双野"、十八里长峡等景区开发,加强区域旅游协作和促销,力争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突破90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40亿元。(由市旅游局、发改委、武当山特区等部门及相关县市区政府具体负责)
(二)加快城乡市场体系建设。支持中国(十堰)汽配城扩大规模,建设好风神、汉江、房陵等物流园区。做好天津路、重庆路沿线商贸规划,打造火车站商贸经济圈,加快云燕农博园建设。支持连锁超市、仓储批发及便利店等新业态发展,完成农村合作超市和农资放心店各100个,鼓励企业开发农村消费市场。(由市商务局、规划局、发改委、建委、国土资源局、供销社、十堰经济开发区等部门及相关县区政府具体负责)
四、加快县域经济发展
积极开发优势资源,发展特色经济,加快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步伐,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力争全市县域生产总值增长12%以上,一般预算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业生产总值、利用外资、外贸出口总额增长20%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以上。(由各县市区政府具体负责)
五、加大改革开放力度
(一)进一步深化改革。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规范流转行为,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进一步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保障机制,积极化解乡村债务;扎实开展集体林权改革,确权发证率达到80%以上。抓好国企改革收尾工作,认真解决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巩固财政改革成果,推行预算单位公务卡,做好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转型改革工作。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规范的政府出资人制度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由市农办、农业局、林业局、财政局、国税局、国资委、经管局等部门具体负责)
(二)提高招商引资水平。主动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积极对接武汉城市圈等经济协作区,精心组织好主题招商活动,扎实开展小分队招商,搞好跟踪协调服务,提高项目履约率和资金到资率,争取利用外资过5000万美元、市外境内资金过30亿元。(由市商务局、招商局、发改委、经委等部门具体负责)
(三)扩大外贸出口。支持东风汽车进出口公司、双星轮胎、东风实业、益民铜材等企业扩大高新技术、机电产品出口规模,加快食用菌、五倍子、桑蚕等农特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对外承揽工程、开展技术合作,力争全年出口额达到7000万美元。(由市商务局、农业局、林业局、经委、建委、招商局、科技局等部门具体负责)
六、高度重视项目工作
(一)积极做好项目争取工作。争取国家和省政策、资金支持,努力新上一批大项目。积极做好十天、郧十高速公路和120万千瓦热电联供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争取汉江二桥、习均大桥尽早立项开工,筹建武当山直升机起降场,力争孤山、龙背湾、夹河关、小漩、白沙等水电项目获准开工。(由市发改委、建委、交通局、移民局、水利水电局、武当山特区等部门及相关县市区政府具体负责)
(二)切实抓好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市级44个重点项目建设,突出抓好三环专汽、双星东风轮胎、东风渝安、金鼎纺织、鄂西北食品加工工业园、新型干法水泥等工业项目,着力抓好潘口、周家垸、三里坪电站和50万伏十堰输变电工程等能源项目,加快五条岭、雷峰垭、龙王垭、土地岭等隧道建设步伐,力争完成5000亩山地的整理开发任务。(由市发改委、经委、建委、水利水电局、移民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建材行业促进中心、十堰供电公司、十堰经济开发区等部门及相关县市区政府具体负责)
(三)加强重大项目服务工作。全力服务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积极实施丹江库区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高质量完成1万人外迁安置试点任务;认真做好襄渝铁路二线等项目协调服务工作;支持潘口水电站建设,稳步推进移民安置工作。(由市发改委、移民局、南水北调办、环保局、水利水电局、交通局、支铁办等部门及相关县市区政府具体负责)
七、努力提高财政金融服务水平
(一)加强财税工作。继续做好主体功能区补偿、中部老工业城市试点、中央转移支付等政策性资金的争取工作。培植壮大财源,强化综合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力争全市一般预算收入突破18亿元。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公共事业等重点支出和法定支出需要。(由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具体负责)
(二)完善金融服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银企合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双亿"工程、中小企业、城乡基础设施和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开发支持企事业发展和农村需要的金融产品。稳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支持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在我市设立营业机构。(由市人行、银监局、农村信用联社等部门具体负责)
八、深入开展"三城"联创活动
(一)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精心组织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做好控制性详规及专项规划。续建凯旋大道、丹江路、许白路,新建上海路,改造十堰二桥、江苏路口和城区背街小巷道路6万平方米,建设十堰高速客运站,推进公交站廊及公共停车场改造。开放牛头山森林公园,实施艳湖露天游泳池改造工程。加快11个污水处理厂和7个垃圾处理场建设,新建一批垃圾中转站和公厕。加快集贸市场改造,推行"农改超"工程,加强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管和"五小"整治。稳步推进旧居民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健全城市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市容市貌,争创国家卫生城市。(由市建委、发改委、商务局、质监局、卫生局、规划局、交通局、市政园林局、林业局等部门具体负责)
(二)建设生态文明。实行环保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继续开展环保专项整治。全面实施节能减排工程,支持清洁生产,推行循环经济试点,提高工业"三废"综合利用率。加快生态产业发展步伐,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长防林、生态公益林建设,完成人工造林30万亩。巩固国家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果,争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由市环保局、发改委、经委、农业局、科技局、林业局等部门具体负责)
(三)深化文明创建。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快推进城市和农村文明创建,力争涌现一批文明社区和文明村镇,确保省级文明城市"五连冠",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由市文明办、农办、建委等部门具体负责)
九、全面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一)优先发展教育事业。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对农村200所中小学实施改水、改厕,提高贫困学生生活补助费标准。从秋季开学起,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保障城乡所有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做好农村和城市低保家庭中职生资助工作,支持高等院校扩建。(由市教育局、发改委、建委、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部门具体负责)
(二)大力发展文体事业。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强基础文化设施和基层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抓好乡镇文化站、农村电影放映、乡戏进城、农家书屋等重点工程,重视淹没区文物抢救发掘。加强对外文化交流,申办"第三届世界传统武术节",办好武当国际旅游节。推进广播电视数字化进程。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由市文体局、外侨办、旅游局、广播电视局、武当山特区等部门具体负责)
(三)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支持20个乡镇卫生院和200个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坚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加强县乡人口计生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由市卫生局、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督局等部门具体负责)
(四)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新增参保6万人。多渠道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救助,在农民工集中、风险高的行业全面推行工伤保险。完善城镇低保制度,全面启动农村低保,城乡低保人口达到20万人以上。农村五保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1500元和1000元,建设城市养老社会化服务示范点。完善廉租房制度,开发建设城区经济适用房10万平方米,改造农村危房2000户。(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老龄办、房管局等部门具体负责)
(五)维护社会稳定。完善应急管理机制,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预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强化市场、物价监管,努力保持主要消费品和服务价格基本稳定。健全信访工作机制,确保各类上访大幅下降。(由市公安局、安监局、信访局、食品药品监督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工商局、商务局、物价局等部门具体负责)
十、着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一)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开展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复议、法律顾问等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修改废止制度,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由市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法制办等部门具体负责)
(二)建设服务型政府。落实国家行政体制改革要求,推进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积极推进事业系统改革,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着力创优发展环境。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功能,推行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由市政府办、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信息产业局、发改委、编办、法制办等部门具体负责)
(三)加强廉政建设。完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行政问责制,支持监察、审计部门依法独立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和政府采购等制度,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严肃查处腐败行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由市监察局、审计局、发改委、财政局、建委、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具体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