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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秋冬种工作督查的通知


【颁发部门】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发文字号】 渝农发[2009]37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秋冬种工作督查的通知
(渝农发〔2009〕377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秋冬种关系到来年粮食和农业生产的开局。中央高度重视,10月12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专门研究部署秋冬种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农业部秋冬种会议和全市晚秋暨小春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秋冬种工作顺利开展,我委决定于近期派出督查组,对各地秋冬种工作及相关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督查,确保秋冬种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主要内容

(一)秋冬种生产情况。各地秋冬种面积落实情况,规划的2010年小春高产创建示范片落实情况,扶持秋冬种生产出台的政策措施,目前秋冬种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综试基地冬季开发利用与大户培育情况。

(三)重大推广项目(高产创建、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质提升、重大病虫害防治等)实施成效评估。

(四)马铃薯原种生产补贴项目开展情况。

二、督查分组

督查分三个片区进行,由刘保国总农艺师总牵头。市农委分管领导参加部分区县的抽查,各片区由处站负责人带队进行。市农委粮油处负责武隆、彭水、石柱、黔江、酉阳、秀山6个区县的督查;市种子站负责垫江、梁平、忠县、丰都、万州、开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城口11个区县的督查;其它区县(一小时经济圈)由市农技总站负责督查。

三、相关要求

(一)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根据督查内容认真准备汇报材料。

(二)督查方式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询问农户、查阅资料等。

(三)督查组要对各地开展秋冬种工作及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

(四)各督查组在完成督查任务后,将形成有情况、有数字、有分析的督查报告,并及时报委领导。

四、时间安排

10月底至11月下旬开展督查,具体时间由各组自定。

二00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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