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卫生局关于授予安徽绿水雅客餐饮有限公司等96家单位“2007年度食品卫生信誉度a等级单位”称号的决定
(卫监督〔2008〕24号)
各县区卫生局,局各有关处室,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242号),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大力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卫监秘〔2005〕106号)要求,我局在2003年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合肥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工作方案》,合肥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评审组,于2007年10~12月对市、县区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评定的食品卫生a级单位进行了复核评定。经审核,符合食品卫生信誉度a等级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安徽绿水雅客餐饮有限公司等96家(详见附表)。
现决定,授予该96家单位“2007年度食品卫生信誉度a等级单位”称号。希望上述单位继续加强企业自律,认真深入地学习《食品卫生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的各项软、硬件建设,为我市食品卫生整体水平更上一个新台阶做出表率作用。
附件:
2007年度合肥市食品卫生信誉度a级单位名单
二○○八年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