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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齐齐哈尔市落实相关民生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齐齐哈尔市政府

【发文字号】 齐政办发[2008]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齐齐哈尔市落实相关民生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齐政办发[200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齐齐哈尔市落实相关民生工作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齐齐哈尔市落实相关民生工作推进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全体会议和市政府全会精神,着力从快、从优地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确保困难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特制定本方案。

一、推进内容和工作任务
(一)养老保险方面:
1.对已参保的21.3万名应享受养老保险金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春节前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到位。
2.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提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的要求对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春节前发放到位。
(二)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
1.开展就业援助月和春风行动,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就业。
(1)开展以“实现就业,稳定就业,真情相助”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月活动,为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中新出现的未就业人员,通过政府提供公益性岗位、开展再就业培训等措施促进其早日就业。
(2)开展以“进城务工,帮您解难”为主题的“春风行动”,通过发放“春风卡”,宣传《就业促进法》,组织招聘会,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等措施,对准备外出务工、新进城务工和已在城市中务工的农村劳动者提供相关服务,为其提供宽松就业环境。
2.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力帮助弱势群体。
(1)继续营造声势,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目前参保居民已达11万余人,从今年1月1日起,在国家、省、市补助资金尚未到位的情况下,参保居民已开始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季度末参保人数力争达到20万人。
(2)继续高质量地搞好为民服务。目前在7个区33个街道248个社区建立了医疗保险工作平台,今后将进一步加快办保节奏,提高办事效率,更好更快地方便社区居民参保。
(3)为方便城镇居民看病就医,在开通53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后,将进一步加强监督,保证百姓吃上平价放心药。
(4)深入定点医院、职工和居民家中对4000多名住院和长期卧床不起的参加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患者进行走访慰问,并送去慰问信和慰问品。
(5)跟踪落实重点企业和单位的参保工作,加快办结重机厂参保的19406名职工参保手续,使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并给予其一定优惠政策。
(6)抓紧对我市已参保和未参保的关、停、破企业进行调查摸底,情况翔实后,给予相应优惠政策,解决这些企业医疗保险问题。
3.保障失业人员利益,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通过综合考虑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衔接,并参考兄弟城市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确定我市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现标准200元提高至260元,各县(市)失业保险金由现标准提高到180元。目前,该标准已得到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08年1月份失业人员将按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提高,对于进一步维护我市社会稳定,支持企业深化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4.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检查,保证农民工带薪回家过年。
春节前,我们将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检查等一系列劳动保障监察活动。一是认真开展劳动保障年检,对企业全年用工及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进行巡视检查,重点对建筑业和用工较多的餐饮服务业进行重点检查;三是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检查,深入全市各建筑工地,对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专项监督;四是认真受理农民工举报,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打破常规,特事特办,实行快速立案、快速调查、快速办理;五是启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春节前,对工程单位确有拖欠、又无力支付农民工资的要启用工资保障金,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确保来齐打工的农民工都能带薪回家过年。
5.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劳动者收入水平。
经过认真调查测算,省政府现已批复,我市于今年1月份调整我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月最低工资标准:齐齐哈尔市市区由475元调整到525元;讷河市由400元调整到440元;其他各县由380元调整到42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齐齐哈尔市市区由3.55元调整到5元;讷河市调整到4.3元;其他各县调整到4.2元。
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可以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有助于提高劳动者收入水平,有效解决因物价上涨等因素带来的民生问题,尤其对解决低收入家庭生活有很大帮助。
(三)民政方面:
1.强化对低保工作的管理。
对29.17万名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供养人员,春节前要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资金和各项补助资金,保证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按省政府要求,春节前,将因物价上涨一次性副食品补贴发放到位。城市低保人员每人每月补助29元,一次性发放2个月的补贴资金,城市和农村低收入群体和农村低保人员一次性补贴40元。
2.救灾救济工作要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对积极争取到的1420万元冬令救灾资金,要及时足额发放到民手中,并做到发放救灾资金公平、公正、公开。
3.严格执行抚恤补助金标准。
优抚工作要做到对15209名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按提高标准后的金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并认真抓好各项优抚政策落实工作。
4.慰问城乡低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
春节前,将对城乡低保对象给予专项救助。对市区城乡低保户每户发放补助费200元,专项购买米、面、油、肉等生活必须品。市政府已拨付830万元用于市区41628户低保户的节日救助。市区还将拨付44万元对2201名重点优抚对象进行慰问(各县可参照市标准执行)。

二、推进时限
(一)涉及职工生活和援助方面的工作要在春节前完成。
(二)涉及到向上请示的相关工作要在三月底前完成。
(三)涉及到及时足额发放资金的,要按已确定的发放日期完成。

三、推进方法和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民生问题是百姓的切身利益问题,是全社会共性问题,是党中央积极着力解决的重点问题。关注民生、解决民生问题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不仅仅是劳动、民政等部门的工作,也是我们各个部门的义务和责任。因此,我们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发挥各级组织、各个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人人关心民生的良好社会氛围。市政府成立以市长刘刚为组长,副市长任仕杰为副组长,财政、劳动、民政、社保、监察、审计等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进的落实工作。各县区的行政首长要作为这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认真研究制定落实办法和推进措施,特别是要针对省政府发放生活补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涉及人数多的实际情况,各县区一定要立即动员,形成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1月28日前两次张榜结束,春节前发放到位。做到方法得当,组织健全,落实有保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让困难群体过上一个祥和的春节是我们当前民生工作重中之重的任务。市政府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拿出部分资金解决困难群体的春节生活问题,大家一定要珍惜。各县区、各部门要制定一整套责任制度,用责任制度来约束和推进民生工作的落实。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落实,逐级明确责任人,确保每项工作有专人负责,一级抓一级,跟踪问效。做到及时不差一天,足额不差一分,发放不差一人。做到不冻坏一人,不饿着一人,不漏掉一人。不允许弄虚作假,挤占挪用。不允许任何部门出现任何问题,把资金直接发放到群众手中。运行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发放落实进度要及时反馈。对工作不认真拖延进度,发放不公平造成不稳定因素,影响整体推进的县区、部门和个人,市政府将通报批评;对擅自更改标准、截留资金的,市政府将指派监察部门严厉查处;对违法在群众中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加强监督,狠抓落实。在落实各项民生工作中,特别是在标准确定、资金发放、人员把关等敏感环节要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各项民生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区、各部门都要建立起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监督机制,要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清淅、款项合理、合法合规。市政府将指派监察部门对春节前资金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在狠抓落实上要突出按时、按项、足额发放到位。突出解决困难群体春节生活这个主题,创造条件、克服困难,在落实的方法上、落实的速度上、落实的质量上、落实的效果上开动脑筋、想好办法,一定要把好事办好,让百姓过上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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