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核准芜湖海峰化工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为国家二级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企业的通知
(皖安监化〔2009〕150号)
各市安全监管局:
根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危化字〔2005〕198号),经评审、考核,芜湖海峰化工有限公司、安徽广信集团铜陵化工有限公司达到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标准。经研究决定,核准以上2家单位为国家二级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企业。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