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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决定


【颁发部门】 呼伦贝尔市政府

【发文字号】 呼政发[2008]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决定
(呼政发〔2008〕8号)


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驻呼伦贝尔市各单位:

本届政府任期的五年,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带领全市各族人民向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迈进的关键五年。市人民政府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两个务必”要求,当好人民公仆,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科学的人才观、正确的群众观,全面落实为民执政、依法行政、科学理政、从严治政的施政要求,为建设“为民、高效、务实、法治、廉洁的服务型政府”,特作如下决定:

一、明确重点,刻苦学习,提高素养。市政府领导成员及全体政府组成人员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努力成为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的模范。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政府”的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带头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市场经济、行政管理和领导科学理论,积极学习现代科技、外经外贸和法律等方面的知识。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倡导学习新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做到学以致用,持之以恒。通过学习,达到解放思想、明确方向、坚定立场、开阔视野、振奋精神、增长才干的目的,达到增强政治理论素养,丰富知识积累,促进政府组成人员思想上更加坚定、政治上更加成熟,不断提高执政能力。

二、与时俱进,勇于创新,高效工作。全体政府组成人员都要胸怀全局,不断研究发展中的新现象、新课题和前进中新困难、新压力,不断探索加快发展的新措施、新办法,不断调整和完善工作思路目标,紧跟时代脉搏和社会发展步伐。要想大事、议大事、抓大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对事关全局性、方向性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要做到观念更新、思路出新、举措创新,持之以恒,一抓到底,务见成效。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高效率、高质量地做好本职工作,增强工作安排的计划性、事件发展的预见性和应对问题的灵活性,做到坚持原则、灵活处理,不断提高政府的办事能力和工作水平。对政府决策的工作,各组成部门要服从全局,不讲条件,主动担责,坚决执行,要雷厉风行,全力推进,不打折扣,务见实效。要以更加敬业的精神、更加开放的思路、更加开明的措施、更加灵活的方法、更加快捷的节奏、更加有效的落实,进一步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推动各项工作再创新水平、再上新台阶。

三、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服务人民。要密切联系群众,改进领导作风。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始终不渝地为全市各族人民谋利益。要树立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的执政理念,以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为办事情、想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始终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时刻牵挂人民群众的安危和冷暖,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改善普通市民的生活条件,不断为人民群众谋取更大的福祉,让发展的成果更多地惠及人民。领导成员和全体政府组成人员要多深入基层,多深入群众,知实情,听实话,办实事,鼓实劲。坚持政府领导成员信访接待日制度,直接倾听群众呼声,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真正做到知民情、顺民意、解民难、帮民富、保民安。

四、维护团结,民主集中,形成合力。市政府班子和组成人员要自觉维护团结和谐的整体形象,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做到弘扬正气,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心胸坦荡,大公无私。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讲政治、讲团结、讲纪律,不断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市政府班子和组成人员要加强工作沟通和情况交流,思想上互相信任,工作上互相配合,遇困难互相帮助,见问题互相提醒,非原则问题互相谦让,尊重和支持各方按规定行使职权。领导成员和政府全体组成人员要善于听取不同意见,善于发现不同层面的问题,凡属重大问题都应发挥班子和集体才智,加强沟通交流,主动征询意见,集体研究决定。要正确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思想武器,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讲真话、讲实话,不回避矛盾和问题,做到互相支持、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关心、互相理解,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坚强领导集体。

五、依法行政,狠抓落实,接受监督。领导成员及全体政府组成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行使权力,依法规范行政权力,严格依法办事,不搞“以权代法”、“以言代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对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形成一级抓一级、层次分明的责任保证体系,维护政府权威,确保政令畅通。要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坚决贯彻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强政治协商,增强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联系,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认真及时办理人民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各部门要按照《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接受司法监督,要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专门监督,加强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市政府及组成部门要畅通渠道,接受新闻舆论、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重视发挥专家顾问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推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六、从严治政,清正廉洁,艰苦奋斗。领导成员要带头遵守党和国家有关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做到政治清醒、理想坚定、品行端正,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用人格魅力和实际行动来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要带头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和下属;办事要公正、公平、公道,不以权谋私。不参加一般性的开业、庆典等礼仪活动;对自己的子女、亲属、身边工作人员涉及就业、参军、入学、经商等方面的事不批条子、不打招呼;对工程招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做到不暗示、不施加影响、不硬性指派。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严守财经纪律。全体政府组成人员都要坚决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与本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坚决反对奢侈浪费,严肃查处腐败行为,着力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努力建设廉洁自律的政府。

二○○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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