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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武汉利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发文字号】 鄂保监中介[2008]1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武汉利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批复
(鄂保监中介[2008]12号)


武汉利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金的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将原注册资金50万元增加至100万元,变更前股权结构为郭鹏出资25万元,占公司股本的50%;吴琼出资12.5万元,占公司股本的25%;李冰出资12.5万元,占公司股本的25%。变更后股权结构郭鹏出资50万元,占公司股本的50%;吴琼出资25万元,占公司股本的25%;李冰出资25万元,占公司股本的25%。

二○○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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