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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依法行政宣传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08]1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依法行政宣传工作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8]15号 2008年1月22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今年是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以下简称《纲要》)颁布实施的第4个年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入了攻坚阶段。为了积极配合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的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加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加快我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按照《纲要》的要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区集中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及政府法制建设20年系列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纲要》,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全面、准确、广泛、深入地开展依法行政及政府法制建设20年的宣传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宣传目的
反映政府法制建设进程,传播依法行政理念,培育和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各级政府及其行政机关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

三、宣传内容
(一)集中展现自治区政府法制建设20年来的进程,重点宣传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等单位,在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开展政府立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政府法制宣传与培训、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等方面的工作内容和取得的各项成就。
(二)突出展示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等单位,在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严格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培训、创新行政管理体制等方面工作的真实历程和所取得的明显成效。
(三)主要反映我区各企事业单位,在加强法制建设、贯彻执行法律制度中,依法经营、维护企业及职工合法权益以及抓经济建设、抓行业建设、抓制度建设;展现本系统、本单位法治精神风貌和行业法制建设的基本情况及成果。

四、宣传方式
为了配合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的系列宣传活动,结合我区开展依法行政宣传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宁夏行政法学会主办的《法治政府》刊物中增设《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法制建设20年》专栏,以凝重、大方、新颖的设计理念为出发点,集权威性、全面性、宣传性、史料性、观赏性、可读性为一体,多视角、全方位、艺术地再现我区推进依法行政及政府法制建设的发展历程、辉煌成就与成功经验。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法制建设20年》专栏,每期增加黑白和彩色插页,以精美的设计、高质量的印刷,力求准确、清晰、简洁、明快,装祯精美。

五、组织实施
依法行政及政府法制建设20年系列宣传工作,由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法学会《法治政府》刊物编辑部负责。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向《法治政府》刊物编辑部投稿,共同做好依法行政及政府法制建设20年的系列宣传工作。

六、宣传要求
(一)充分认识,做好依法行政及政府法制建设20年系列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依法行政及政府法制建设20年系列宣传工作,是回顾我区政府法制建设进程,总结依法行政经验,营造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良好法治氛围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及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依法行政及政府法制建设 20年的宣传工作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将宣传工作与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的系列宣传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工作计划,认真抓好落实。
(二)积极支持,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及政府法制建设20年系列宣传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及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积极支持和开展依法行政及政府法制建设20年系列宣传工作,着力展现本地区、本单位政府法制建设进程,及时反映本地区、本单位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取得的进展和成效,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遵守纪律,确保依法行政及政府法制建设20年系列宣传工作取得实效。开展依法行政及政府法制建设20年的宣传工作,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遵守宣传工作纪律,坚持实事求是,切实提高宣传水平,注重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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