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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红旗单位和优秀县市区长的通报


【颁发部门】 荆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荆政发[2008]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红旗单位和优秀县市区长的通报
(荆政发〔2008〕6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7年,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以开展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活动为契机,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础创建活动,不断创新安全监管方式,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保持了全市安全生产持续平稳的态势,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市政府根据考核评定结果,对江陵县人民政府等10个2007年度全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红旗单位、荆州市监察局等14个2007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红旗单位、王红等6名2007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优秀县市区长(名单附后)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要学习先进,开拓创新,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为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建设和谐荆州做出新的贡献。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2007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红旗单位和优秀县市区长名单



一、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红旗单位

江陵县人民政府

松滋市人民政府

石首市人民政府

洪湖市人民政府

沙市区人民政府

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荆州市公安局

荆州市交通局

荆州市地方铁路局

荆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安全生产红旗单位

荆州市监察局

荆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荆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荆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江陵县熊河镇人民政府

松滋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石首市烟草专卖局

监利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洪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荆州区交通局

沙市区胜利街道办事处

湖北凯乐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小天鹅(荆州)电器有限公司

湖北大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三、安全生产工作优秀县市区长

王 红江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余剑平松滋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远梅石首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原副市长)

刘忠诚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黎明沙市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黄 君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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