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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文山州食品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的通知


【颁发部门】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文政发[2008]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文山州食品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的通知
(文政发〔2008〕5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2007年,全州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有效促进了富裕文明开放和谐文山建设,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州人民政府决定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砚山县人民政府和州工商局等12家单位予以表彰,名单如下:
一等奖:
砚山县人民政府
文山州工商局
二等奖:
文山县人民政府
马关县人民政府
文山州质监局
文山州食药监局
三等奖:
广南县人民政府
麻栗坡县人民政府
西畴县人民政府
文山州卫生局
文山州畜牧局
文山州商务局
希望全州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再接再厉,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我州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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