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咸宁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鄂保监字[2009]189号)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州中心支公司(筹)申请开业的请示》(生保鄂发[2008]59号)、《关于对付囵囵进行高管资格审查的请示》(生保鄂发[2009]59号)、《关于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中心支公司(筹)申请开业的请示》(生保鄂发[2009]52号)、《关于对黄平进行高管资格审查的请示》(生保鄂发[2009]5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州中心支公司、咸宁中心支公司开业。
二、核准上述机构营业地址分别为鄂州市古城北路18号吴都古肆3号楼、咸宁市温泉路42号,经营区域分别为鄂州市、咸宁市行政辖区。
三、核准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付囵囵、咸宁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黄平的任职资格。
四、上述机构的业务范围由你分公司在业务经营范围内授权决定,以我局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为准。
五、上述机构开业后,应严格按照核定的营业地址、经营区域及业务范围开展保险经营活动。
六、上述机构应持我局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尽快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